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5-085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宜于2015年8月1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申报,并于2015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67号)。2015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有关议案,因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补充
材料。
2015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15246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30日
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讨论,并组
织有关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由于反馈意见中要求补充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认购对象的更详实的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数据更新的及时性,
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沟通,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公司
于2015年12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
见延期回复的申请》,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1月29日之前。公司将积极履行会
议程序,审议相关事项,并会同中介机构尽早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反
馈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文
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