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1

月6日和2015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

于解除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的申请报告》(鲁宝莫司发【2015】19号)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

通知书》([2015]211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

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莫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