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8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
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冠城瑞闽”)以人民币 13,600 万元价格受让福建省捷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创科技”)所有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
地上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用于冠城瑞闽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
冠城瑞闽本次收购的资产可以直接作为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的生产厂
房,有利于公司加快动力锂电池项目的推进,表明公司向新能源业务方
向战略转型的决策正逐步落地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一)为实施冠城瑞闽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冠城瑞闽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与捷创科技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以人民币 13,600 万元价格受让捷
创科技所有的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与附属
配套设施。
(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 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省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办公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何龙桂
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2 日
经营范围:液晶电子产品、太阳能电子产品、玻璃电子产品、真空镀膜产品
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除外。
主要股东:自然人方晓清、何龙桂。
(二)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捷创科技资产总计 147,812,226.36 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 80,000,000.00 元。
(三)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收购资产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捷创科技所有的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的工业用地及其地上
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以下简称“转让标的”)。其中,转让土地占地面积为 79,005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地上厂房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共计 30,535 平方米。
(二)捷创科技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取得转让标的中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书,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取得厂房等建筑物的产权证书,该建筑物均为捷创科技
自建,目前厂房等生产设施尚未投入使用。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和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况,其资产没有设
定质押、未被查封冻结,且不会被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
(三)交易款项支付
1、本次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3,600 万元,该价格系公司在参考交
易对手方成本价格及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手方经多轮谈判后确定。
2、价款支付方式:在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冠城瑞闽将首期 30%转让
款计人民币 4,080 万元支付给捷创科技;在转让标的中的土地与房产根据协议约
定变更过户至冠城瑞闽名下并完成相关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冠城瑞闽将第二期
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9,520 万元支付给捷创科技。
(四)过户安排
捷创科技将在冠城瑞闽首期款支付完成后 25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变更过
户至冠城瑞闽名下,并在首期款支付完成后 30 日内将转让标的全部移交给冠城
瑞闽。
四、 收购资产对公司影响
冠城瑞闽本次收购的资产可以直接作为其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的生产厂房,
将大大缩短该项目生产建设周期。
公司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产品类型未来拟以三元材料动力锂电池为主,主要
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军工市场。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动力锂电
池项目进展,争取于 2016 年实现投产。
本次交易的实施,也表明了公司向新能源业务方向战略转型的决策正逐步落
地实施。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