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7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5 日-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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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所有议案均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所有议案均为影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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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1 月 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
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张伟、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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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
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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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4
2、投票简称:“凡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凡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委托价格
序号 议案
(元)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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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2.3 发行数量 2.03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2.5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05
2.6 限售期 2.06
2.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7
2.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
2.9 上市地点 2.09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2.10
3 《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4.00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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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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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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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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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请在每项议案“赞成”、“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
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
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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