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9 0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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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7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经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数传媒”、“公司”)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中的

442,500.00 万元增资至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

络”)。同时,传媒网络已将上述 442,500.00 万元中的 20,000 万元增资至其下属

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杭州华数已与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以定期存款方式

存放。

上述事项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5

年第 23、53 及 57 号公告。

因此,杭州华数在建设银行增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定期存

款事宜,并在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于近日与湘财证券、建

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第 1 页 共 2 页

丙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乙方增设 1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33050261982700000001,该账户专项用于定期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普

通定期存款以及银行提供的可灵活计息类的定期存款)事宜,且资金来源于甲方

在乙方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账户号 33001619827053017070)。

2 、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11 日 ,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 账 号 为

33050261982700000001)余额为贰亿元整。

3、甲方不得对上述专用账户以及相应存单设定任何担保及转让。

4、甲方不得从上述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甲方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存单或定期存款转入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3001619827053017070),并及时通知丙方。

5、甲方承诺上述存单或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3001619827053017070)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

6、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是《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7、本协议列明的专项用于定期存款事宜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33050261982700000001)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列明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

号:33001619827053017070)一样受三方监管,本协议中未提及的事项适用《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约定。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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