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5-06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出资 1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
整)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 保本保证收
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 90 天,预期净年化收益率 4.1%。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
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
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重庆市
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 3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和监事。会议由董事长王世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
事 4 人,董事张展翔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委托董事长王世安先生代
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勤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余剑锋先生
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理财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10 亿元人民币购买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日增利” 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
层办理具体事宜。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行,该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4.1%。
(二)产品说明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本金纳入交通银行资
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
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本理财产品
为保证收益型产品,即: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
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银行根据客户持有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
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公司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于产品到期日或
提前终止日由银行一次性兑付,即:银行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
将公司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风险控制分析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为交通银行总行发
行,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交通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
诺。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 0 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