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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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15-6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一五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 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陈小海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

熊楚熊独立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五人(其中: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五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及《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推选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

1、提名唐若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林青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选

举。

1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

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5 人赞成,0 人反对,0 人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

2

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5 人赞成,0 人反对,0 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9 日

3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1 董事候选人:唐若民先生

简历如下:

男,1973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

职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近五年工作经历:2010 年 2 月-2015 年 2 月任湖南兴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现任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唐若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市

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唐若民

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唐

若民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

查询,唐若民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 董事候选人:林青辉先生

简历如下:

男,1966 年出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证券业务特

许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江西财政局、深圳南方民和会计

师事务所、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等多家知名单位。近五年工作经历:曾任职

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林青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曾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

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林青辉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林青辉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

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林青辉先生不存在被认定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1.3 董事候选人:刘晓红女士

简历如下:

女,1976年出生,1998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毕

4

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年入职皇庭集团,历任深圳市皇

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副总经

理、钦州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皇庭集团总裁办副总经理、

深圳市皇庭酒店管理公司执行董事、皇庭荟贵宾楼餐饮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2010年9月—2016年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融发商

业管理公司执行董事。

刘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曾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

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刘晓红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晓红女士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

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刘晓红女士不存在被认定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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