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5-11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峰矿业取得采矿权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石灰石
矿采矿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
参与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5 年 5 月组织的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葛宝山石灰岩
矿采矿权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活动;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峰建材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
意子公司上峰建材设立全资子公司诸暨上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矿
业”),承接办理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葛宝山石灰岩矿采矿权相关手续。
日前,上峰矿业取得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矿业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 诸暨上峰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 C3306812015127130140794
地址 诸暨市次坞镇
矿山名称 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葛宝山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 水泥用石灰岩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 98.00 万吨/年
矿权面积 0.0992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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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
二、矿业权涉及的行业情况
1、主要产品或者服务的用途
上峰矿业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未来仍需一定时间进行建
设,目前尚未进行生产和销售;未来开采的石灰石将主要用于生产水泥制品。
2、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上峰矿业尚未进行生产,根据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
制的《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葛宝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
案》,上峰矿业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并采
用机械剥离、潜孔钻机穿孔、多排中深孔分段延时爆破、挖掘机装载、汽车运输
的回采工艺。
3、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上峰矿业未来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组织安排生产。
(2)销售模式
目前上峰矿业尚未实现销售。
三、是否具备相关矿业勘探、开发的资质和准入条件的说明
本次取得采矿权后,上峰矿业将依托公司进行矿业开发,公司已从事水泥行
业多年,具备矿业勘探、开发利用所需要的资质条件。
石灰石矿行业不属于特许行业准入条件的特定矿种。
四、与矿业权有关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历史权属情况:最近三年权属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2、资源储量和核查评审及备案情况
经诸土资储备字〔2015〕01 号备案的《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葛宝山
石灰岩矿区补充详查地质报告》估算,矿区范围内水泥用灰岩控制的经济基础储
量(122b)172.64 万吨(相当于 64.66 万立方米);建筑用石料控制的经济基础
储量(122b)466.32 万吨(相当于 174.65 万立方米)。矿区范围内水泥用灰岩
和建筑石料总资源量(122b)638.96 万吨。宕渣(页岩)矿 169.88 万吨(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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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64.10 万立方米)。界外运输道路涉及矿石资源储量 0.78 万立方米(2.07 万
吨)。
3、具备矿产资源开发条件情况
上峰矿业矿区交通方便,矿区用水、用电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矿区地层岩性
较为稳定,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4、出让方出让矿业权权属需履行的程序
出让方为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上峰矿业已与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签署《浙江省
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诸矿[2015]1 号),约定以 2.44 亿元的总价
款受让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葛宝山石灰岩矿,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无需履行其他
行政审批手续。
5、矿业权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
上峰矿业已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了治理备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
复垦费等费用。
6、上市公司本次取得采矿权等主要无形资产的权属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峰矿业已与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签署《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 合
同编号:诸矿[2015]1 号)约定,上峰矿业在首次或全部缴纳采矿权出让所得之
日起 90 日内,持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所得缴付凭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
文件、营业执照等,向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
证》,取得采矿权。
上峰矿业已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取得证号为 C3306812015127130140794 的
《采矿许可证》。
7、矿业权未来的权属续期情况
上峰矿业的采矿权有效期限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 8 年 6 个月,即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暂不存在续期情况。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矿业权相关资产达到生产状态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
1、项目立项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情况
上峰矿业已经取得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诸暨市环境
保护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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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评验收报告、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照获得相关环保部门批复
情况
上峰矿业尚需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尚未取得环评验收报告、取水许可证、排
污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获得安全生产部门批复情况
上峰矿业尚需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等证照获得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批复情况
上峰矿业尚需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尚未取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等
证照。
5、生产许可证获得相关部门批复情况
上峰矿业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取得证号为 C3306812015127130140794 的《采
矿许可证》。
6、矿业权相关资产达到生产状态所需其他涉及报批事项及获得相关部门批
复情况
本次上峰矿业取得的矿业权达到生产状态还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报批
事项,目前尚未取得。
六、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矿业权相关资产最近三年历史经营情况
上峰矿业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取得证号为 C3306812015127130140794 的《采
矿许可证》,尚未进行生产,未有营业收入。
七、与矿业权相关的风险
1、无法获取相配套生产经营所需证照的行政审批风险
矿产资源开采除需要获得采矿权证外,还需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公司存
在由于投入不足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而无法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审批风险,
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工程建设资金前期投入较大的风险
矿产资源开采是一个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前期
需投入大量资金,公司存在工程建设资金前期投入较大的风险。
3、无法取得预期采矿规模的技术风险和自然条件约束
上峰矿业未来开采过程中,如果因开采地质环境技术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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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影响采矿工程进度,存在无法达到采矿规模的风险。同时,还存在矿山地质灾
害(包括山洪泥石流、采空塌陷)等导致无法达到预期采矿规模的自然条件约束风
险。
4、安全生产的风险
由于矿产资源采掘行业的特点,公司并不能完全规避安全生产的风险。
5、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对矿业权实行有偿使用,企业在使用矿业权时需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矿
业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如果国家对矿业权有
偿使用的税费标准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矿业权的实际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6、缺乏矿山经营管理方面专业人才的风险
矿产资源开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公司对矿山经营管理积累了较多
经验并培养了一批得力人才,但未来如果人才流失或公司人才培养的速度跟不上
公司发展需要且无法及时招聘到足够的专业人才,会给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风
险。
八、备查文件
1、上峰矿业相关证照;
2、《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葛宝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
方案》;
3、《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诸矿[2015]1 号)。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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