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关于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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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5--10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祝义财先生与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因融资纠纷案,被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经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冻结情况如下:

1、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74,832,0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3%,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本次冻结包括孳息,冻

结期限为三年,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止。

2、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476,687,4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1%,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后冻结,本次轮后冻结包括孳息,冻结起始

日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祝义财先生除本次轮后冻结外,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76,687,416

股,尚被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冻结、轮后冻结中,冻结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41.51%。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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