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102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14 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
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10:00,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西溪文化创意园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
董事 8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赵非凡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赵锐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变动,对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由赵锐均、俞铁成(独立董事)、俞乐平(独
立董事)、陈向明、赵非凡五名董事组成,赵锐均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王恒忠(独立董事)、俞乐平(独立董事)、
宓强三名董事组成,王恒忠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由俞铁成(独立董事)、王恒忠(独立
董事)、赵非凡三名董事组成,俞铁成担任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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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调整为:由俞乐平(独立董事)、顾桂新、俞铁成(独
立董事)三名董事组成,俞乐平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陆晓红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秘
书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已将陆晓红女士的任职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其任职资料审核后无异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陆晓红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683号西溪湿地创意产业园西区
邮编:310013
联系电话:0571-85128967
联系传真:0571-85021376
电子邮件:chinaccys@126.com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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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赵锐均: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
在杭州铁路工务段工作,在浙江影视创作所从事电视剧制片工作,曾任浙江长城
影视有限公司制片人、制片主任。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东阳长城影视传
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董事,滁州新长城影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监事。
赵锐均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本公司副董事长赵非凡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锐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目前,赵锐均先生持有本公司 4,812,208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2%。
陆晓红: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杭
州士兰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杭州帮实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事业部董事。现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陆晓红女士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陆晓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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