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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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作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就本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激励对象王春强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一致同意对其所获授的 94,50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叶祖光、李姝、商洪才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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