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福建省厦门市提供电子发票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
工程实验室,在厦门市政府、市国税局的领导下,于2015年12月18日,在厦门瑞宏网
(xm.e-inv.cn)开具了福建省的第一张电子发票,并通过了税务主管部门的验收。这
标志着厦门市正式进入了税务发票电子化时代。
厦门瑞宏网(xm.e-inv.cn)为厦门市纳税企业和消费者提供7*24小时电子发票
专业服务,为客户提供电子发票从实时获取,到在线验证真伪,再到发票信息云端存
储,完全实现开具、查验、归集等“一站式”服务,转变了传统纸质发票管理观念,
提升了发票服务水平。
厦门瑞宏网的开通,进一步提升了瑞宏网在电子发票服务领域的影响力,有助于
瑞宏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异地推广,对于我公司电子发票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由于此次厦门瑞宏网(xm.e-inv.cn)为用户提供免费的查询、验证服务,短期
内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直接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