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雷曼股份,证券代码:300162)
自 2015 年 11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1)。201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5-082)。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资产,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广
告传媒领域,标的资产预估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2015 年 11 月 14
日、201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6、2015-087);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2015 年 12 月 4 日、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0、
2015-09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有关各方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高
效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尽职调查、方案论证、审计及评估
等。但鉴于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目前尚未完成相
关工作,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公司将会同各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节奏,争取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
有关结果后复牌。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