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二)

来源:深交所 2015-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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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本公司持有的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下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特此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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