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13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先生的通知,杨振华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4年12月16日,杨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970,5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杨振华先生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杨振华先生于2014年12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杨振华先生办理解
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上述股份质押期间,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实施完毕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4,408,51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48,817,034股,上述质押股份数增至
23,941,000股;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实施完毕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
司2015年06月30日的总股本570,20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40,414,810股,上述质押股份数增至47,882,000股。
2015年12月16日, 因个人财务统筹,杨振华先生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上述 47,882,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杨振华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14,312,08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8.7925%。其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47,882,000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2.3422%,占公司总股本的4.1986%。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后,杨
振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90,260,000股,占杨振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162%,占公司总股本的7.9147%。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