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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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5-0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六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7名。其中陈传明先生、王秀浦先生、

杨蓉女士以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补充经

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保荐机构所发

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蓉已经申请离职,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接

受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水波提名周逢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周逢满先生(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将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周逢满先生个人简历

1、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土地估价师,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安徽分所所长。1967年10月11日出生于安徽省郎

溪县,1988年7月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农经系农村金融专业,现就读于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MBA1005班。安徽省会计学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安徽省注册会计

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心评

审专家;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

百胜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

的独立董事;2007年11月被安徽省教育厅聘为第一位财务专家,参与省教育厅对

我省部分民办高校的有关审批事项进行审查;配合国家教育部专家组参与我省部

分民办高校的有关审批事项进行论证工作;2009年10月被安徽省科技厅聘为财务

专家,对安徽省有关科研项目的财务情况进行评审。

2、不仅符合《公司法》,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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