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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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5-03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近日收到

公司监事姚兴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兴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

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姚兴珍先生辞去公司监

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姚兴

珍先生仍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离职后,姚兴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

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姚兴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会对姚兴珍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先生

提名,提名李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李俊

杰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俊杰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李俊杰先生个人简历

1、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01月出生,大专学历。2010年6

月进入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6月起任本公司设备部

课长、副理,主要负责生产设备的统筹管理,为提高设备能效向高层管理提供设

备改善方面的建议与提案等工作。

2、不仅符合《公司法》,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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