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增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1、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
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2、公司结合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对 201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
行调增,以及因并购而新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部分调增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独立董事签字:
陈培堃(签字):_______________
杜兴强(签字):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