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7 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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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17 日,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旷

达科技”)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旷达科技股份继续追加限售期的承诺函》,上述公司股

东前次追加的限售期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认真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应尽的义务,沈介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对所持公

司限售股份申请继续延长限售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股份锁定期限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沈介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股东名称: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沈介良先生 100%控股的公司。

注册住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

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追加股份锁定期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沈介良 首发后个人限售股 342,910,762 51.79%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44,660 1.49%

合计 352,755,422 53.28%

三、追加股份锁定期限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旷达科技股份

352,755,422 股,自愿继续锁定,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不减持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内,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

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

回购上述股份。若上述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

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3、在上述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旷达科技股份,减持股份的全部

所得将上缴归旷达科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上述股

东严格遵守承诺。若上述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

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近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延长

锁定期限的手续。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对旷达科技股份继续追加限售期的承诺函;

2、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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