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6 0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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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作为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

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尹清余、项目组成员李朝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2015 年 12 月 1 日—2 日对龙洲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东北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龙洲股份参与

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现场培训中,东北证券讲解了《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5 年 9 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5 年 6 月修订)、《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5 年 1 月修订)以及

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规性运作等方面的内容。现场培训后,东北证

券向龙洲股份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

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

作投资》(2015 年 9 月修订)。

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5

年 6 月修订)。

3、《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5

年 1 月修订)。

4、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规性运作等方面的内容。

在现场培训过程中,东北证券培训人员解答了企业咨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互动。

三、现场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能够加强龙洲股份上述人员对证券市场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

入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尹清余

2015 年 12 月 15 日

王静波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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