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7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起停牌。2015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开始按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
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林海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5】1927 号《关
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
核意见函》(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公司组
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审核意见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
在回复审核意见的过程中,发行人会计师经过慎重考虑之后认为将江苏林海
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纳入林海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证据不充分。由于江苏林海雅
马哈摩托有限公司系林海集团下属重要子公司,该公司系林海集团主要收入和利
润来源之一,林海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会对本次重组预案所披露的财务数据
中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林海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还需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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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修订,因此申请在 11 月 30 日继续停牌,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修改。
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林海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
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
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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