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3,510.0526 万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3,500.052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83,510.052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
币普通股 358,510.0525 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25,000.0001 万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83,500.052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
币普通股 358,500.0525 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25,000.0001 万股。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兆廷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