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七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7 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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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11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 16:00,在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李兆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以电话的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

席了会议。参会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章

程修正案 1》)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近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173,020,525 股,董事会同意将《公

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62,080,001 元变更为人民币

3,835,100,526 元,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的《章程修正案 2》)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七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并审议通过

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62,080,001 元变更为人民

币 2,661,980,001 元。

近日,因公司已经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173,020,525 股,公司总股

本已经变更为 3,835,100,526 股,董事会同意将原《公司章程修正案》中“公司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62,080,001 元变更为人民币 2,661,980,001 元”修订为“公

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835,100,526 元变更为 3,835,000,526 元”,并办理相应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李泉年先生因工作调整另有任用,董事会同意其辞去财务总

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财

务总监候选人周波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高管简历

周波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MBA),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周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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