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17 0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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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聘任姜巨舫先生为总经理、包志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聘任罗国良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张一鸣先生、包志虎先生、姜晓丽

女士、应徐颉先生、王江伟先生为副总经理,谌明先生为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武滨、项先权、李蓥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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