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5-5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申请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拟收购东莞鸿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顾问。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
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 股,简称:
九鼎新材,代码:002201)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2015 年 12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8 日、2015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江
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3、2015-54、
2015-55、2015-56)。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
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 2016 年
2 月 1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重庆振渝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为了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东莞鸿图精密制造有限
公司。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涉及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审计和评估等中介机构;
(2)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
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
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复核工作量较大,预计无法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之前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避免公
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停牌届满日即 2015 年 12 月 17 日起继续停
牌,预计最迟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告本次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复牌。
四、公司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因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
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
确定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