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5-11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铁塔”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铁塔,证券代码:002545)
自2015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7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5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
对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
【2015】第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会同本次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及时对问询函所涉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
实,并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回复与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
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铁塔,证券代码:002545)将于2015年12月17日(星期
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业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
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