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碳新材: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7 00:51: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8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烯碳新材,股票代码:000511)自2015年8月5日开市

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49),

2015年8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52),2015

年 9 月 19 日 发 布 了 《 关 于 筹 划 重 组 停 牌 期 满 申 请 继 续 停 牌 公 告 》

(2015—057),2015年11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2015年12月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5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4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自2015年12月4日起公司股票继

续停牌。

201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银基烯

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

善,修订内容及说明详见2015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的说明公告》等相关公

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烯碳新材,

股票代码:000511)于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