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码:2015-067 号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张力新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公
司现有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年募投项目投产使得固定费用大幅度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难以达
到预期。公司若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很难真正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
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目的,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经审议公司决定
终止实施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事项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6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6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
布的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详
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6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8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