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
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38,400万元,扣除总发行 费用 3,867.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为
34,532.4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3日对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4]0033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总投资 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建设期 用状态日期
年产 230 万件铸旋汽
1 36796.00 24 个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车铝合金车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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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76.40 24 个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累计投资金额
用金额 (%)
年产 230 万件铸旋汽
1 36796 28,748.09 26,312.02 78.13%
车铝合金车轮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76.4 1,151.69 1,113.59 34.11%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27,425.61 万元,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75,437,361.54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71,068,431.45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868,656.12 元,银
行理财产品收益 1,500,273.97 元)。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延期一年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2015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16年12月31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40,172.40万元,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建成。截
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29,899.78万元,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为27,425.61万元。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出现了较大差异,出现这种差异
的原因主要是:
(1)“年产230万件铸旋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 建设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
成,部分设备、人员业已到位,目前已具备年产120万件铝合金车轮的生产能力。
但去年以来市场需求相对低迷,俄罗斯及乌克兰的经济形势未见好转,出口形势
依然严峻,公司目前产能已能满足订单需要,整个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尚需持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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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市场开拓。如果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将产生一定产能的过剩,降低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了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基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市场前景等因素,经审慎研究论证,董事会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即将其余
产能的建设期延长一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设备已基本购置到位,研发相关软件陆
续在购置中。目前研发中心暂时使用生产厂房专门场地作为研发厂房,研发中心
已开始正常运转,研发中心功能也已正常发挥。董事会根据企业目前的运营实际
及未来发展计划,决定将研发中心的研发楼建设期延长一年。
3、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产生
一定影响,但这也是公司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
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行业发展
趋势,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3、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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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
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跃岭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东北证券对跃岭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
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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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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