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尔汉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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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5-060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

董事 9 人,列席 4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有效期为三年(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授信额度,其中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合计 5.5 亿元,

实际融资金额按公司经营需求分批分次办理,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华山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以上

各家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未来三

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本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借款延期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 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同川科技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额度到期后延期 1 年(可

根据业务开展资金使用需要随用随借),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从第一笔资金到

位时间算起),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4.35%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4.35%*

借款天数/360 天,借款手续费为 0。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文

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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