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以来,因公司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起停牌,直至2015年9月25日复牌,且复牌
后即进入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敏感期,因公司股票停牌以及窗口期时间跨度
较大等因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
购买。公司将与员工沟通后,择机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终止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符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
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酆广增
李海舰
刘明辉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