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6 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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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收到

公司独立董事吴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韬先生因教育部和中央财经大学的有

关文件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吴

韬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吴韬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吴韬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

董事就任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甘

培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甘培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简

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培忠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附:甘培忠先生简历

甘培忠先生,中国国籍,1956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1983 年至今

就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外兼职有: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案

例指导工作部门专家咨询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兼

任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甘培忠先生未持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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