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80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4)及《信质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9)。现需对该通知进行如下补充:
对《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中“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补充前公告内容: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信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362664 信质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2664;
(3)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
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1.1 发行股票数量 1.01
1.2 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02
1.3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03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3.00
订稿)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4.00
议案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
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适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补充后公告: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信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
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①,1.02 元代表议
案 1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1.1 发行股票数量 1.01
1.2 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02
1.3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03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3.00
订稿)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4.00
议案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信
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
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适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除上述内容修正补充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修正补充后
的《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公司
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4)及《信质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更正补充后的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6 日-2015 年 12 月 17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6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数量》
1.2 《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3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
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5年12月11日16:
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318016)。
3、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彬、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8016)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
席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序 表决意见
议 案 名 称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数量》
1.2 《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3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
为弃权。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信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
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①,1.02 元代表议
案 1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1.1 发行股票数量 1.01
1.2 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02
1.3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03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3.00
订稿)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4.00
议案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信
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
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适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