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5-126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占明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席升阳先生、张莉女士、
张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占明先生、孙建科先生、李明强
先生、李占强先生、刘岩先生、杨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 9 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民、何雅玲、毕会静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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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董晓强先生、独立董事陈宏民先生、何雅玲女士、毕会静女士
本次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
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四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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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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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占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长江商学院 EMBA
在读,高级经济师。曾任政协孟津县第五、六、七届常委,洛阳市第十一届政协委
员,隆华有限监事。现任政协孟津县第八届常委,孟津县工商联主席,洛阳市工商
联副主席,洛阳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公司董事长。李占明先生曾主持和参与申请
12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 项,曾被授予“河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者”等荣誉。
李占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 96,150,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建科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
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副主任、
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兼装备产业部主
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获国务院特殊津
贴、国防科技工业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公司总经理。
孙建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316,3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占强先生,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洛阳隆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曾参与申请 19 项专利,其中发
明专利 1 项。
李占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明强先生, 1973 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公司机械车间主任、机械制造事业
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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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岩先生,196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内贸易部洛阳制冷
机械厂工程师、设计所长、销售处处长、安装公司总经理。自 2003 年起加入本公
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参与申请专利 4 项、发明专利 1 项;曾参与复
合型(变频)蒸发式冷却(凝)器项目(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和洛阳
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曾指导和参与神华宁煤 400 万吨煤制油、兖矿榆林 100
万吨煤制油、三聚环保美国页岩油气开采、中石化西安炼油分公司等项目的空冷冷
却、复合冷冷却系统方案制定、设备选型;指挥洛阳“天子驾六”博物馆空调系统、
洛阳王城公园冰雕冷库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参与了《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 SBJ 12-2011)、 远置式机械通风蒸发式制冷剂冷凝器试验室试验方法》 SB/T
10796-2012)、《强制通风与自然对流空气冷却器的试验方法》(SB/T 10795-2012)等
国家相关规范的编制审定工作。
刘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杨媛女士,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 年
荣获中关村管委会颁发的“中关村创业之星”称号。曾任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4,646,6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最近三年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席升阳先生,1954 年出生,南京大学哲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学博士,河
南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 年在美国维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曾获河
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文明教师和洛阳市拔尖人才、洛阳市优秀专家等称号。主持 3
项国家级课题和 9 项省部级课题;发表学术文章 130 余篇,著作 12 部,获省级教学
成果特等奖 1 项、一等奖 1 项, 省级社会科学三等奖 2 项、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一等奖 6 项。历任洛阳工学院工商学院院长、河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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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院长等职。现任洛阳市金融专家委员会主任、洛阳市经济与社会专家技术
委员会主任、洛阳市经济社会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洛阳市“十三五”规划专家咨
询委员会主任、洛阳市哲学与企业文化研究会会长等职。并被洛阳电视台聘为《洛
阳经济报道周末版》的特邀主持人,主持节目 100 余期。
席升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
张莉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自 1996 年开始从事税务服务工作,在税务合规服务、国
内及国际税务咨询、国内及国际税务安排、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领域内均有丰富的
服务经验。作为税务顾问曾参与了中国创业版首家上市公司立思辰科技 IPO 工作;
为多家集团公司提供业务重组税务安排,为多家跨国公司及 A 股上市公司提供重组
税务咨询意见及税务安排。作为常年税务顾问为众多跨国企业提供税务服务;为多
家公司提供转让定价合规及税务安排等服务;为多家中国企业出境投资项目及并购
提供税务架构咨询、税务安排等服务;作为税务合伙人,经常作为培训师在不同场
合进行税务培训,其中包括首钢集团、北京会计师协会、北京税务师协会、长春税
务局、ACCA 北京协会,并作为 CCH、PEO 等研讨会的演讲嘉宾,中国人民大学与致
同集团联合举办的《博锐财税沙龙》首席税务专家。曾被《中国青年报》、《中国税
务报》等媒体采访,就“中国企业走出去”、“营转增”、“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等热
点税务焦点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观点。现为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合伙人。
张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
张霞女士,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
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二五研究所非金属材料研究
室副主任、科技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担任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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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合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雅联百得
科贸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明盛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乐普(深圳)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乐普基因公司董事等。
张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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