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11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4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董事 3 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
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
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
论证,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12 月 2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对方和中介机构将尽快完成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业务、资产、人员的梳理、方案细节的确定以及
相关协议的签署等,并完成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包括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在内
的各类文件,同时积极与相关方及有关部门商议、咨询、论证,推动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进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