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5-06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贷款及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泰安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727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全部担保余额为 6.37 亿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为保证其
经营需要,拟向工商银行泰安市泰山区支行分别申请 4000 万元、27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本公司拟为泰安银座上述两笔共计 67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2、对全资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座投资”),
为保证其日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拟以青岛市李沧区向阳路 116 号李沧区银座中心项目
和谐广场房产、土地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申请 6.6 亿元的贷款,
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贷款期限为 12 年。本公司拟为
青岛银座投资上述 6.6 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年,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
准了公司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前,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子公司实际申请担保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
露。详见 2015 年 3 月 28 日、6 月 3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子公
司贷款及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泰安银座、青岛银座投资上述共计 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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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股东大会的批
准额度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安银座
泰安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郑良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 81 号;
注册资本:1432.90 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三类:6822-1 角膜接触镜(软性、硬性)及护理用液(塑型角膜接
触镜除外);音像、图书零售;小包装食盐零售。纺织品、化妆品、服装鞋帽、日用百
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家具、摩
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金银制品的零售、维修、翻新;通
讯器材销售;家用电器维修;钟表销售、维修;眼镜验配、销售、维修;奇石展销、场
地租赁;停车场服务。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泰安银座总资产为 67,129.43 万元,净资产为 36,014.8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6.35%。
2、青岛银座投资
青岛银座投资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商品批发零售业务。
法定代表人:于兆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 15 号;
注册资本:2 亿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商业咨询;对外投资及管理;批发零售:纺
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销售:
汽车配件、通讯设备、摄影器材、工艺美术品、家具、黄金饰品、珠宝首饰、蔬菜、生
肉、禽蛋、水果、鲜活水产品、避孕套、计生用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现场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本区域内零售食盐,零售卷烟、雪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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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音像制品零售,停车服务。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青岛银座投资总资产为 262,606.87 万元,净资产为-368.5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14%。
三、董事会意见
泰安银座、青岛银座投资均为本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在泰安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
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青岛银座投资上述抵押贷款,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及发展的需
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青
岛银座投资在农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中国银行青岛市李沧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9 亿元
的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
上述贷款发生余额为 5.87 亿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工行财源支行申请
的 4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
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招商银行济南洪楼支行
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
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总额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贷款
业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尚未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37 亿元(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 100%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泰安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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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
3.泰安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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