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五矿营口中
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
述事项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2、上述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敏、张守文、蔡洪平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