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资源: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来源:上交所 2015-12-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证券代码:60019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姓名 住所/通讯地址

李春晓 河南省禹州市山货回族乡齐庄村 5 组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

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涵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创兴资源拟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经营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

(一)第一次公开拍卖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委托上海信元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举行股权拍卖会,拍卖神龙矿业 100%股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

估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总资产评估值为

17,627.66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43,370.08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5,742.42 万

元。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结合市场调研情况,以该评估结果作为参

考依据,设定拍卖底价为 50 万元。2015 年 12 月 2 日下午,公司收到上海信元

通知,本次拍卖会因无人应价而流拍。

(二)第二次公开拍卖情况

根据第一次公开拍卖结果,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神龙矿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拍

卖底价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委托上海信元

拍卖有限公司再次拍卖标的资产,拍卖底价由 50 万元调整为 1 元,其他拍卖条

件不变。

2015 年 12 月 13 日,上海信元举行拍卖会,根据公开拍卖结果,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定为自然人李春晓,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000 元;同日,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及

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予以审议,《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

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效。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神龙矿业 100%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神龙矿业资产账面价值 8,898.31

万元,评估值 17,627.66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98.10%;负债账

面价值 43,370.08 万元,评估值 43,370.08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34,471.77 万元,评估值-25,742.42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

据此确定神龙矿业 100%股权评估值为-25,742.42 万元。

2015 年 12 月 13 日,上海信元举行了股权拍卖会对神龙矿业 100%股权进行

了拍卖。根据公开拍卖结果,标的资产神龙矿业 1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 1,000

元,不低于评估基准日神龙矿业净资产账面价值。

三、关于神龙矿业所持有采矿权的特别说明

(一)采矿权合同签订情况

2005 年 9 月 9 日,上海振龙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称

“出让人”)公开拍卖的编号为 NO.2 采矿权,并与出让人衡阳市国土资源局、

祁东县人民政府(矿区所在县人民政府)、衡阳县人民政府(矿区所在县人民政

府)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2005 年 10 月 12 日,神龙矿业成立。2007 年

2 月 6 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同意由神龙矿业承接上海振龙取得的上述祁东铁矿

22-31W 线的矿产资源开发权。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关于采矿权出让:“出让标的是老龙塘铁矿采矿权,矿区平面范围由 8

个拐点圈定。”

2、关于出让年限:“矿山设计生产能力 300 万吨/年,出让年限 30 年(若

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实际采矿年限不足出让年限,则以该矿的资源不能再开采为限),自采矿登记管

理机关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止。本合同约定的采矿

权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开采的,应当于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向出让人提交

书面延续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采矿权的,在不实行公开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的情况下,出让人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批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出让手续,

与出让人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

前,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应当交回《采矿许

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3、关于出让价款及支付:“老龙塘铁矿采矿权的出让价款为叁亿壹仟伍佰

万元(RMB 315,000,000),受让人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出让价款

总额的 30%,剩余 70%分三期付清,2006 年 9 月 9 日、2007 年 9 月 9 日和 2008

年 9 月 9 日前分别缴纳出让价款的 20%、20%和 30%。”

4、关于违约责任:“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

之日起,每日按迟延缴纳价款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和已经缴纳的采矿权出让价款,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

失。”

5、关于合同期限:“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届满之日终止。”

(三)合同履行情况

2006 年 8 月 23 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向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签发了《关

于缴纳湖南省祁东铁矿区老龙塘矿段第一期采矿权出让价款余款的函》(衡国土

资函【2006】94 号),同意调整缴款期限和缴款比例,将缴款期限由原定 4 年

调整为 6 年,剩余期限的缴款比例调整为每年 1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于 2006 年至 2013 年间累计缴纳出让价款

15,050.00 万元,剩余出让价款 16,450.00 万元尚未缴纳。

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7 月 11 日,衡阳市地质矿产综合服务中心向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签发了《采矿权价款催缴通知书》,要求标的公司尽快将欠缴的采矿权价款

16,450.00 万元汇入衡阳市财政专户。

(四)采矿权证及产能

标的公司持有的采矿权证情况如下:

序 开采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采矿许可证号 矿山名称 有效期限

号 矿种 (万吨/年) (KM2)

2010 年 12 月 28

C4300002009 祁东神龙矿业有限

1 铁矿 300 2.1523 日-2014 年 7 月

042130011548 公司老龙塘铁矿

15 日

注:上述采矿权许可证证载有效期为叁年零肆月,自 201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4 年 4 月 15 日;经湖南

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有效期顺延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

标的公司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证载产能为 300 万吨/年。标的公司计划分两期

建设,一期 95 万吨/年,二期 200 万吨/年。第一期于 2010 年完工,2011 年~2014

年 6 月正常生产,产能基本达到设计规模。第二期工程尚未动工。

四、关于标的公司负债代偿情况的特别说明

自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后,上海岳衡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原名“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代偿债务的情况如

下: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实际发生代偿债务金额累计

10,331,224.20 元;预计将发生代偿债务金额不超过 470 万元。

五、关于标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别说明

标的公司目前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2

年 6 月 5 日签发的编号为湘 FM 安许证字【2012】S286 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为 2012 年 6 月 5 日- 2015 年 6 月 4 日。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经正中珠江审计的上市公司 2014 年合并财务报表、标的资产 2014 年度审

计报告,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相关指标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末财务指标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 占比

资产总额 82,913.90 30,443.83 36.72%

营业收入 5,123.80 5,123.80 100.00%

综上,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相

应财务指标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因此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春晓,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九、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5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再次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拍卖底价的议案》等议案;

3、201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

4、201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5、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

2、上交所要求的其他程序(如需)。

上述事项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上述事项能否完成,以及最终完成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本次交易未对神龙矿业相关债权进行任何安排

(一)本次交易前无法收回相关债权的说明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神龙矿业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两个年度的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神龙矿业最近两年一

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8.64 67.40 416.19

流动资产 972.81 15,389.65 3,846.67

资产总额 8,898.31 30,443.83 69,803.70

流动负债 26,920.08 44,668.55 36,635.26

负债总额 43,370.08 61,118.55 61,085.26

近年来由于铁矿石价格的持续下跌,神龙矿业持续亏损,净资产大幅下降。

2014 年 7 月,鉴于神龙矿业的生产经营的边际效益已经为负,神龙矿业决定停

止生产经营。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神龙矿业账上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分别

为 18.64 万元、972.81 万元和 8,898.31 万元;资产总额中包括合计 656.90 万元的

资产由于司法冻结在所有权或使用权上受到限制。同时,神龙矿业的流动负债和

负债总额分别为 26,920.08 万元和 43,370.08 万元;扣除关联方往来借款 23,462.44

万元后,尚有 19,907.64 万元非关联方债务。

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鉴于神龙矿业的账上资金和可变现资产已经不足以偿付所有负债,公司未在

本次交易前作出收回对神龙矿业的债权的安排。

(二)本次交易作价未考虑相关债权的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神龙矿业 100%股权。

依据正中珠江出具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

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8,898.31 万元,负债账面

价值为 43,370.0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471.77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

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

中联评估本次评估对拟出售资产整体上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

评估值-25,742.42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

鉴于公司拍卖神龙矿业 100%股权的底价高于评估值,为确保标的资产能够

成功出售,因此公司在交易作价中未考虑相关债权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成为神龙矿业的债权人。

十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

(一)相关债权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上海岳衡已经在各自公司的单体报表对神龙矿业相

关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上市公司 2,520.77 2,520.77 ‐

上海岳衡 19,831.19 19,831.19 ‐

合计 22,351.96 22,351.96 ‐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鉴于交易对方系非关联方,上市公司将在合并报表

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对相关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

假设上市公司以零对价将神龙矿业 100%股权处置且处置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时不存在第三方对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应收神龙矿业

的债权的可收回性提供额外担保。

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对神龙矿业股权的处置收益计算如下(注 1):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处置价款 0.00

应收债权的可收回金额(注 2) 0.00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按原持股比例(100%)计算

-12,119.81

应享有神龙矿业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注 3)

处置收益(注 4) 12,119.81

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处置子公

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投资收益”。

注 2:原编制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的内部债权债务关系随着丧失对神龙矿业的控制权而变成了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主体对外的一项应收债权,从合并报表主体角度看就是一项应收债权的初始确认。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应采用其公允价值,

就上市公司对神龙矿业的应收债权而言即为预计的可收回金额。在不存在第三方对上市公司应收神龙矿业

的债权的可收回性提供额外担保的情况下,根据神龙矿业截至处置日的财务状况判断,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0,则在合并报表层面应确认一项对神龙矿业的的应收债权 0 元(该金额应与上市公司个别报表层面该项

应收债权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一致)。

注 3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不是被处置的神

龙矿业净资产在其自身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而是该等净资产原来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由

于神龙矿业对上市公司的应付款项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经抵销,即该负债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为零,

所以神龙矿业的净资产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为:-34,471.77 万元(2015 年 6 末神龙矿业公

司账面净资产)+22,351.96 万元(2015 年 6 末神龙矿业应付母公司债务)=-12,119.81 万元。

注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处置子公

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投资收益”。处置股权所获得的对价即为价款 0 元+该项应收债权的可收回金额 0 元=0 元。故合并报表层

面,应确认的处置损益=处置对价 0 元-原神龙矿业净资产账面价值(-12,119.81 万元)=12,119.81 万元。

根据上表及相关注解,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预计可确认神龙矿业的

处置收益 12,119.81 万元,扣除将神龙矿业 2015 年 1-6 月利润表纳入合并范围导

致增加的亏损额-3,794.42 元,上市公司预计对净利润影响总额为 8,325.39 万元。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关于信息真实性、准确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

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

上市公司董 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关于信息真实性、准确

事、监事、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级管理人员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

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未作出截至说明出具日尚有效的重组禁止期承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违反重组相关方做

组不涉及重组禁止期 上市公司

出的重组禁止期承诺,亦不涉及重组禁止期的相

的说明

关规定。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

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关于信息真实性、准确

李春晓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

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

他事项。

4、本人保证不存在泄漏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该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1、本人为合法中国公民,具备实施并完成本次交

易的主体资格。

2、本人具有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次交易所涉

及的转让协议书的完全行为能力;不存在禁止或

限制本人签署本次交易之相关转让协议,并进行

和完成该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判决、裁决、合同、

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情形。

3、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重组交割日(含当日),

标的资产的收益归创兴资源所有,亏损由本人承

关于承接资产的承诺 担。评估基准日至重组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的确定

李春晓

函 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4、本人已经阅读并知悉创兴资源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刊载及其他指定媒体公告、委托拍卖机

构提供或直接提交等方式已经披露的神龙矿业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采矿权等)、负

债、业务、生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现状(含物

理现状和法律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会因该等风险向创兴资源或神龙矿业主张任

何权利。

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本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李春晓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关于最近五年内受到 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李春晓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冲裁情况,不存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处罚案件。

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

李春晓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证

况的说明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的情况。

1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资产出售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经严格遵循《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事项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的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

影响的重大事件,未来公司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

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报告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方案、

主要协议、各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未来将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和表决。

本次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中拟出售资产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

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资产定价公允合理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中

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基础上,由公开拍卖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中联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除为本次交易

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中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公司之关联

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

1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实现,遵循了

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中联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及标的资产状况相关的评估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

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采取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

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中联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联评估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5)拟出售资产定价原则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公开拍卖的结果确定成交价格为 1,000 元,

定价原则合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

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

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

具备公允性,定价原则具有合理性。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

1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及其经办评估师具备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

除正常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

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设定的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实

现,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交易标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

状况,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对神龙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

法选择恰当合理,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

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资产评

估价值公允、准确。

(5)交易标的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以评估

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并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第一次拍卖会的拍卖底

价设定为 50 万元,因 2015 年 12 月 2 日上海信元第一次拍卖会无人应拍而流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第二次拍卖会的拍卖底价调整为 1 元,

根据 2015 年 12 月 13 日上海信元第二次拍卖会的拍卖结果,成交价格确定为

1,000 元,定价原则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提供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15 日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的通

知,敦促公司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1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

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交易的信息披露做

到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安排

交易双方承诺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所提供信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及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形

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

同业竞争,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1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报告书的全部

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终止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筹划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已尽

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

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公司股票停牌前涨跌幅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的股票异动标准,但公司仍存在因可

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

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程

序(如需),前述事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完成上述事项,以及完成上

述事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交易标的权属问题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拥有房屋建筑物 42 项,建筑面积 18,362.13

平方米。构筑物 31 项,管道工程 12 项、井巷工程 8 项;其生产厂区的房屋建筑

物位于祁东县风石堰镇田家村,生产区全部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所占用土地全部为神龙矿业向当地村民进行租赁得来,租赁时间为 2007 年 8 月

开始,为未约定租期的长期租赁合同;神龙矿业尚有部分车辆存在未办理机动车

行驶证的情形,相应车辆账面原值 301,135.58 元,账面净值 15,056.78 元。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及

权属情况、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问题的风险。

1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四、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由于全球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公司主营业务铁矿采选出现成本与售价严重

倒挂,为避免进一步亏损,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起将铁矿采选业务停产,上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转型从事建材贸易、建筑装修业务。虽然公司采取各种

措施摆脱困境,但鉴于目前资产经营状况及所处行业现状,短期内很难实现较大

盈利。由于上市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连续

为负,上市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次交易目的在于剥离亏损资产,集中资源实施业务转型。本次交易若能成

功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五、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原有亏损业务剥离,公司盈利能力得以恢复,

但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均明显下降,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会受到一定程度影

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神龙矿业的债权预计无法收回

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对神龙矿业的

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上市公司 2,520.77

上海岳衡 20,864.31

上海振龙 77.36

合计 23,462.44

注:本次交易的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后,上海岳衡为标的公司代偿债务的情况如下: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实际发生代偿债务金额累计 10,331,224.20 元;预计将发生代偿债务金额不

超过 47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神龙矿业无法恢复产能或盈利能力,虽然上市公司、上

1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海岳衡已对基准日前的债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上市公司可能由此无法收回

对神龙矿业的债权。

七、资产出售收益不可持续的风险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资产出售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具有可持续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八、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

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九、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

1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目 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重大风险提示 ...................................................................................................................................16

目 录 .................................................................................................................................................19

释 义 .................................................................................................................................................2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23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33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45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47

第五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60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79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83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8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122

第十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30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 ....................................................................................132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135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147

第十四章 相关中介机构............................................................................................................151

第十五章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153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158

1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的含义如下:

一、一般术语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厦

门大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3 月 16

日,更名为“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兴资源、上市公司、

指 2007 年 9 月 6 日,更名为“厦门创兴置业股

本公司、公司

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15 日,更名为

“上海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5

月 20 日,更名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创兴置业

创兴置业 指

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前身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厦门创兴置业

创兴科技 指

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厦门大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创兴科技前

厦门大洋 指 身,厦门大洋股票于 1999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天农实业 指 厦门天农实业有限公司,系厦门大洋前身

厦门百汇兴 指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桑日百汇兴 指 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厦门博纳 指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与

大洋集团 指 厦门百汇兴、厦门博纳、桑日百汇兴为一致行

动人

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

神龙矿业、标的公司 指

祁东神龙 指 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系神龙矿业前身

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

上海岳衡 指 资子公司,2015 年 8 月 27 日更名为“上海岳

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参

上海振龙 指

股子公司

上海祖龙 指 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神龙矿业原股东

上海信元、拍卖机构 指 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创兴资源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

2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创兴资源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所持神龙矿业

资产出售 100%股权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本报告书 指

出售报告书(草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湖

审计报告 指

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

其前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

字[2015]第 1434 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

评估报告 指

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

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29 号《上

备考审阅报告

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上市规则》 指

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

《重组管理办法》 指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26 号准则》 指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

指 2015 年 6 月 30 日

准日、基准日

国信证券、独立财务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

法律顾问、上正律师 指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正中珠江、审计机构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元、万元、亿元 指

亿元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

指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6 月

告期

2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专业术语

铁矿石经过破碎、磨碎、选矿等加工处理成的

铁精粉 指

精矿粉

普氏能源资讯(Platts)制定的、通过电话问

询等方式,向矿商、钢厂及钢铁交易商采集数

据,其中会选择 30 家至 40 家“最为活跃的企

普氏铁矿石指数 指

业”进行询价,其估价的主要依据是当天最高

的买方询价和最低的卖方报价,而不管实际交

易是否发生。

铁矿石品位指单位体积或单位重量铁矿石中

品位 指

有用组分或 有用矿物的含量

世界上三大铁矿石生产和出口商,巴西的淡水

河谷(Companhia Vale Do Rio Doce)以及澳

三大矿山 指

洲 的 力 拓 ( RioTinto ) 和 必 和 必 拓 ( BHP

Billiton)。

粗钢,即较粗的钢,是铁水经过加工、添加合

粗钢 指 金、碳等元素浇注成型后的成品,是指全国 钢

铁行业可以向社会提供的最终钢材加工原料。

生铁 指 生铁是含碳量大于 2%的铁碳合金

贫矿,也称低品位矿,是相对于高品位的 富

贫矿 指 矿而言的,主要有用组分 品位或主要有用铁

矿物的含量与同类铁 矿石相比较低

露天开采,是采用采掘设备在敞露的条件下,

以山坡露天或凹陷露天的方式,一个阶段一个

露采 指

阶段地向下剥离岩石和采出有用矿物的一种

采矿方法

地下开采,是将埋藏较深的矿石,在地下采用

地采 指 自然支护、人工支护及崩落采矿方法将矿石开

采出来的一种采矿方法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铁矿采选、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其中铁矿采

选业务的主要产品为铁精粉。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铁矿石供需形势

的变化影响,铁矿石价格振荡下行,普氏铁矿石指数自 2014 年以来一路下跌。

创兴资源的铁矿采选业务持续走低,导致公司业绩连续大幅下滑。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审字[2015]G14044260018 号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

司 2015 年 1-6 月份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上市公司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933.02 万元、5,123.80 万元和 137.37 万元,营业利

润分别为 12,964.63 万元、-37,736.10 万元和 1,959.35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8,392.59 万元、-39,820.25 万元和 1,517.7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65.08 万元、-37,876.42 万元和-1,186.23 万

元。为了避免扩大亏损,上市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将从事铁矿采选业务的神龙

矿业停产,但仍存在较高的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前景堪忧的铁矿石市场,公司目前的经营面临较

为严重的困难,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

2015 年以来,为了扭转主业铁矿石产销陷入停顿的局面,改善持续经营能

力,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增加了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

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等业务范围,开展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重大资产出售方式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优化,剥离

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均不佳的业务和资产,减轻上市公司的经营负担,提升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顺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

市场发展趋势,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一方面积极拓展上市公司体内现有

2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建材贸易、建筑装修业务,另一方面综合利用各类资本市场手段,挖掘其他优势

产业,寻求多元化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程序

1、2015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再次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拍卖底价的议案》等议案;

3、201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

4、201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5、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

2、上交所要求的其他程序(如需)。

上述事项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上述事项能否完成,以及最终完成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创兴资源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本次交易

2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经营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并集中资源推进战略

转型升级。

(二)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本次交易采用公

开拍卖的方式。交易对方及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拍卖结果为基础确定,创兴资源

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予以审

议,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交易对方

根据公开拍卖结果,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春晓。

3、定价方式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神龙矿业资产账面价值 8,898.31

万元,评估值 17,627.66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98.10%;负债账

面价值 43,370.08 万元,评估值 43,370.08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34,471.77 万元,评估值-25,742.42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

据此确定神龙矿业 100%股权评估值为-25,742.42 万元。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结合市场调研情况,以该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并设定拍卖底价,最

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拍卖结果为准。

4、过渡期损益归属

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拟出售资产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重组交割日(含

当日)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评估基准日至重组交割日

期间的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5、交易条件

2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 应当是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中国公民或中国境内法人(外资持

股比例限 50%以下),不得为多方个人、法人组成的竞买联合体,不得采用隐名

委托方式参与举牌,不得为创兴资源的关联方;

② 应按规定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拍授权委托书及

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文件;

③ 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记

录;

④ 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⑤ 交易对方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

件(如有)。

(2)交易对方同意,将与创兴资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生

效条件包括:① 本次拍卖标的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创兴资源董事会、股东大

会批准;② 创兴资源履行完毕上交所要求的其他程序(如需)。

(3)交易对方应当公开承诺,将配合创兴资源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其作

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购买方开展相关的尽职调查,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和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创兴资源、创兴资源聘请的中介机构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对方需同意,将按照监管要求提供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对

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如为非自然人)在

创兴资源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停牌前六个月买卖创兴资源股票行为的自查报告。

(5)交易对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重组交割日(含当日),神龙矿业

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评估基准日至重组交割日期间的

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6)交易对方承诺,其已经阅读并知悉创兴资源通过上交所网站刊载及其

2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他指定媒体公告、委托拍卖机构提供或直接提交等方式已经披露的神龙矿业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采矿权等)、负债、业务、生产、诉讼仲裁等事项

的现状(含物理现状和法律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同意按照标的资产

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该等风险向公司或神龙矿业主张任何权

利。

(7)本次交易拟按照神龙矿业的 100%股权以及神龙矿业的主要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房屋、土地、采矿权等)、负债、业务、生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现状

(含物理现状和法律现状)进行交易。本次交易中设置的交易条件、上海信元拟

安排竞买人于参与拍卖前签署的《拍卖特别说明》和《竞买人声明和承诺》,以

及公开拍卖成交后拟安排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均明确规定,“交易

对方承诺,其已经阅读并知悉上市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刊载及其他指定媒体公

告、委托拍卖机构提供或直接提交等方式已经披露的神龙矿业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房屋、土地、采矿权等)、负债、业务、生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现状(含物

理现状和法律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该等风险向上市公司或神龙矿业主张任何权利。”因此,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三)第一次公开拍卖情况

1、拍卖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

出售资产的总资产评估值为 17,627.66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43,370.08 万元,净

资产评估值为-25,742.42 万元。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结合市场调研

情况,以该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设定拍卖底价为 50 万元。

2、第一次公开拍卖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上市公司与上海信元签订《上海市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标的资产。

上海信元是一家由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的以处置银行、资产管理

公司不良资产;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拍卖为主业的拍

2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卖企业。上海信元成立于 2001 年 1 月 3 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310115000597408。

上海信元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

司股权拍卖公告》,根据该公告,定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30 时在浦东新区

商城路 660 号 12 楼(上海信元拍卖厅)举行股权拍卖会,拍卖标的为上市公司

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拍卖保证金为 30 万元;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双

休日除外)9:30-16:30 为咨询期;同时公告列出了竞买条件,包括竞买人资格条

件,竞买人需在 2015 年 12 月 1 日 16:00 时前缴付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

要求,以及竞买人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供的材料。

本次拍卖拟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

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竞买

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落锤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拍卖底价定

为 50 万元,根据《上海市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由上市公司于拍卖会举行日前

确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上海信元。

3、第一次公开拍卖的结果

2015 年 12 月 2 日下午,公司收到上海信元通知,本次拍卖会因无人应价而

流拍。

(四)第二次公开拍卖情况

1、拍卖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第一次公开拍卖结果,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神龙矿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拍

卖底价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委托上海信元

再次拍卖标的资产,拍卖底价由 50 万元调整为 1 元,其他拍卖条件不变。

2、第二次公开拍卖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3 日,上市公司函告上海信元委托其对标的资产进行第二次拍

2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卖。

上海信元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

股权拍卖公告》,根据该公告,定于 2015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 时在浦东新区

商城路 660 号 12 楼(上海信元拍卖厅)举行股权拍卖会,拍卖标的为上市公司

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拍卖保证金为 10 万元;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双

休日除外)9:30-16:30 为咨询期;同时公告列出了竞买条件,包括竞买人资格条

件,竞买人需在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6:00 时前缴付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的要求,以及竞买人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供的材料。

本次拍卖拟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

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竞买

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落锤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拍卖底价定

为 1 元,根据《上海市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由上市公司于拍卖会举行日前确

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上海信元。

3、第二次公开拍卖的结果

根据公开拍卖结果,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定为自然人李春晓,最

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000 元;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及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予以审议,《股权转让

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经正中珠江审计的上市公司 2014 年合并财务报表、标的资产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相关指

标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财务指标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 占比

资产总额 82,913.90 30,443.83 36.72%

营业收入 5,123.80 5,123.80 100.00%

综上,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相

2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应财务指标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因此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春晓,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未对神龙矿业相关债权进行任何安排

(一)本次交易前无法收回相关债权的说明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神龙矿业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两个年度的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神龙矿业最近两年一

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8.64 67.40 416.19

流动资产 972.81 15,389.65 3,846.67

资产总额 8,898.31 30,443.83 69,803.70

流动负债 26,920.08 44,668.55 36,635.26

负债总额 43,370.08 61,118.55 61,085.26

近年来由于铁矿石价格的持续下跌,神龙矿业持续亏损,净资产大幅下降。

2014 年 7 月,鉴于神龙矿业的生产经营的边际效益已经为负,神龙矿业决定停

止生产经营。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神龙矿业账上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分别

为 18.64 万元、972.81 万元和 8,898.31 万元;资产总额中包括合计 656.90 万元的

资产由于司法冻结在所有权或使用权上受到限制。同时,神龙矿业的流动负债和

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负债总额分别为 26,920.08 万元和 43,370.08 万元;扣除关联方往来借款 23,462.44

万元后尚有 19,907.64 万元非关联方债务。

鉴于神龙矿业的账上资金和可变现资产已经不足以偿付所有负债,公司未在

本次交易前安排收回对神龙矿业的债权的安排。

(二)本次交易作价未考虑相关债权的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神龙矿业 100%股权。

依据正中珠江出具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

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8,898.31 万元,负债账面

价值为 43,370.0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471.77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

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

中联评估本次评估对拟出售资产整体上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

评估值-25,742.42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

公司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结合市场调研情况,以中联评估出具

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拍卖底价为 1 元,最终交易价格

以公开拍卖结果为准。

鉴于公司拍卖神龙矿业 100%股权的底价高于评估值,为确保标的资产能够

成功出售,因此公司在交易作价中未考虑相关债权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成为神龙矿业的债权人。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铁矿采选、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其

中铁矿采选业务的主要产品为铁精粉。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其所持有

3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主要经营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并集中资源推进

战略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权结构的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4 年经审计、2015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

交易完成后的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年报数 备考数 年报数 备考数

总资产(万元) 64,176.92 48,132.72 82,913.90 52,247.41

总负债(万元) 29,313.72 10,742.39 49,356.45 14,49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34,863.20 37,390.33 33,557.45 37,756.73

(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股) 0.82 0.88 0.79 0.89

营业收入(万元) 137.37 - 5,123.80 -

营业利润(万元) 1,959.35 -314.00 -37,736.10 -2,15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17.74 -157.03 -39,820.25 -1,823.95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1 -0.94 -0.1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

3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PROSOLA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 LTD.

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创兴资源

证券代码: 600193

成立日期: 1996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42,537.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翟金水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 1388 号三楼 A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 1388 号三楼

董事会秘书: 陈海燕

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0100002537

税务登记证号码: 国/地税沪字 310115155181037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15518103-7

联系电话: 021-58125999

联系传真: 021-58125066

邮政编码: 201315

经营范围: 矿业投资,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和上市情况

公司前身系经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府【1998】综 069 号文批准,在对厦门天

3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农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整体变更的基础上,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组

建的“厦门大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3 月 16 日,厦门大洋更名为“厦

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 6 日,创兴科技更名为“厦门创兴置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15 日,创兴置业迁址上海,更名为“上海创

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5 月 30 日,创兴置业更名为“上海创兴资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天农实业的前身为厦门市杏林烤鳗有限公司,后者是经厦门市杏林区政府农

业委员会以厦杏农【1992】30 号文批准于 1992 年 4 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厦

门市杏林烤鳗有限公司的五个法人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厦门特贸有限公司)占 26.67%、厦门市杏林镇工贸公司占 23.26

%、厦门市杏林区杏林养鳗场(后更名为厦门长农鳗业有限公司)占 22.61%、

厦门市杏林区杏苑养殖场(后更名为厦门杏苑养殖有限公司)占 22.46%、厦门

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占 5.00%。1997 年 1 月经厦门市杏林区政府农业委员会

厦杏农【1997】15 号文和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97)厦工商企变更字第 0237

号文批准,厦门市杏林烤鳗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天农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 15518103-7。1997 年 7 月,大洋集团受让厦门市杏林镇工贸公司持有天

农实业的 23.26%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并依法进行工商变更手续。

1999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34 号文批准,厦门大洋向

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 万股。经上交所上证上字[1999]第 029

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同意,厦门大洋股票于 1999 年 5 月 27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

易。

本次发行后,厦门大洋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国有法人股 1,928.70 22.99%

社会法人股 4,161.29 49.60%

社会公众股 2,300.00 27.41%

股份总数 8,390.00 100.00%

3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01 年 4 月,利润分配增加股本

2001 年 4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8,39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每 10 股转增 8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1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基准日及红

股、转增股上市日为 2001 年 4 月 27 日,本次送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16,780

万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法人股 3,857.406 22.99%

社会法人股 8,322.594 49.60%

社会公众股 4,600.000 27.41%

股份总数 16,780.000 100.00%

2、2006 年 1 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1 月 18 日,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

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送股,流

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 股股份对价。实施上

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2006 年 2 月 7 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完成。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10,800.00 64.36%

无限售条件股 5,980.00 35.64%

股份总数 16,780.00 100.00%

3、2008 年 9 月,利润分配增加股本

2008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6,7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3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8 年 10 月 20 日,除权除息基准日为 2008 年 10 月 21

3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日,红股上市日为 2008 年 10 月 22 日,本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 21,814 万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4,522.70 20.73%

无限售条件股 17,291.30 79.27%

股份总数 21,814.00 100.00%

4、2012 年 3 月,利润分配增加股本

2012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1,81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

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5 月 4 日,除权除息基准日为 2012 年 5 月 7 日,红股上市

日为 2012 年 5 月 8 日,本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 32,721 万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 32,721.00 100.00%

股份总数 32,721.00 100.00%

5、2013 年 9 月,利润分配增加股本

2013 年 9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32,72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3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11 月 4 日,除权除息基准日为 2013 年 11 月 5

日,红股上市日为 2013 年 11 月 6 日,本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 42,537.30 万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 42,537.30 100.00%

股份总数 42,537.30 100.00%

3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3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厦门百汇兴、厦门博纳和桑日百汇兴合计持有公司

23.1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陈冠全通过其控制的 Dragon Wing Development Limited、金地置业有限公

司、厦门瑞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厦门博纳 100%的股权、厦门

百汇兴 100%股权、桑日百汇兴 100%股权;此外,陈榕生与陈冠全系父子关系、

陈榕生与关福荣系夫妻关系。陈榕生和关福荣系大洋集团实际控制人。大洋集团

持有公司 10.23%的股权,与厦门百汇兴、厦门博纳、桑日百汇兴为一致行动人。

陈冠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厦门百汇兴

公司名称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洪溪村民安大道2801号八楼811号

法定代表人 陈榕生

注册资本 2,3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0100007461

组织机构代码证 15518041-3

税务登记证号 厦翔国税(厦翔税)字 350205155180413 号

企业类型 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对农业、生物工程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

经营范围 其他金融业务);2、电子、机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经营

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经营。)

(2)厦门博纳

公司名称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洪溪村民安大道2801号八楼810号

法定代表人 陈榕生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0100007429

3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组织机构代码证 15518101-0

税务登记证号 厦翔国税(厦翔税)字 350205155181010 号

企业类型 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

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经营。)

(3)桑日百汇兴

公司名称 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桑日县商务局商品房

法定代表人 骆骏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542224200000107

组织机构代码证 39697321-1

税务登记证号 藏国税字 54222439697321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矿业投资、投资咨询

(4)大洋集团

公司名称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美湖路43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 许雅慧

注册资本 5,6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0200069251

组织机构代码证 61228285-4

税务登记证号 厦征税字 350204612282854 号

企业类型 法人商事主体【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产业投资、新产品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

经营范围

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陈冠全

姓名 陈冠全

3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性别 男

国籍 美国

护照号码 4852*****

学历 大学

2004 年 9 月-2009 年 5 月,美国德州大学(University of Texas)攻

读建筑学专业。2006 年 1 月至今,兼任 G and Rong Company 总经

理。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 年 6 月

最近五年职业、职务

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 Dragon Wing

Development Limited 董事、金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利久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睿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圣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陈榕生

姓名 陈榕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20319581115****

学历 大学

大洋集团创始人,曾任大洋集团董事长,上市公司董事长、厦门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厦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职业、职务 董事长。现任上海百汇星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百

汇兴执行董事、厦门博纳执行董事、大洋集团董事、厦门瑞启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3)关福荣

姓名 关福荣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港澳台)

身份证号码 22028119810927****

学历 大学

曾任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厦门

最近五年职业、职务

大洋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4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厦门百汇兴、厦门博纳和桑日百汇兴,

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陈冠全,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从事铁矿采选业。2007 年 4 月,公司以收购和增

资的方式控股了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后更名为“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

司”),开始涉足矿产资源开发领域。2009 年起,公司开始有序退出原主营业

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向矿产资源开发业务转型。其间,公司以竞购方式收购了祁

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剩余股权,并对其增加资本投入。2010 年 7 月,神龙矿

业的老龙塘铁矿一期采选工程投产。此后,公司又参股从事稀土开发的中铝广西

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铁矿石供需形势的变化,全球铁矿石价格

持续振荡下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也面临亏损,急需业务转型和升级。2014

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23.8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820.2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76.42

万元;2015 年 1-6 月,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3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517.7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6.23 万元。

2015 年以来,为了扭转主业铁矿石停业的局面,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上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增加了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施

工、园林绿化工程等业务范围,开展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

4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数据及相关财务指标如下,其中

2012~2014 年度财务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2015 年 1-6 月份/6 月末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万元) 64,176.92 82,913.90 122,725.87 108,653.83

负债总额(万元) 29,313.72 49,356.45 50,543.21 55,134.58

所有者权益(万元) 34,863.20 33,557.45 72,182.66 53,519.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万元) 34,863.20 33,557.45 71,010.66 51,947.7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37.37 5,123.80 9,933.02 10,435.82

营业利润(万元) 1,959.35 -37,736.10 12,909.84 13,481.28

利润总额(万元) 2,235.95 -39,679.78 11,776.90 13,462.86

净利润(万元) 1,517.74 -40,154.78 8,080.30 10,96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17.74 -39,820.25 8,337.79 11,165.30

东的净利润(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671.79 -54.05 -699.19 1,05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7,440.43 -832.25 20,390.13 -2,511.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3,330.00 636.39 -7,384.95 1,066.25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 -1,561.36 -249.91 12,305.98 -394.52

(四)主要财务数据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资产负债率(%) 45.68 59.53 41.18 50.74

毛利率(%) 28.19 - 16.75 11.38

4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94 0.25 0.34

七、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62,540,594 14.70

2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514,518 10.23

3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33,002,806 7.76

4 毛友娣 5,728,235 1.35

5 王茂廷 5,117,591 1.20

6 黄松浪 5,000,000 1.18

7 冯刚 4,576,450 1.08

8 吴家煜 3,307,765 0.78

9 姜千坤 3,163,200 0.74

10 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2,953,927 0.69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合法合规情况

2014 年 3 月 27 日,创兴资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局调查

通字 1673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5

年 6 月 18 日,创兴资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20

号)。2015 年 8 月 17 日,创兴资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5

号),对创兴资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决定

如下:“一、对创兴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二、对陈冠全、周清

松、黄福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三、对刘正兵、汪月祥、毕凤

仙、佟鑫、苏新龙、李晓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公司原董事刘正兵、董事会秘书李晓玲因工作变动原因先后于 2013 年离任;

公司原独立董事佟鑫任期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到期,因换届选举不再担任独立董

事。

4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黄福生、董事陈冠全和周清松、

独立董事毕凤仙和汪月祥向公司提请辞去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

相关职务。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苏新龙向公司提请辞去监事职务。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

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翟金水、阙江阳、郑再杰当选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顾建生、叶峰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小红、周国

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已经缴纳了上述罚款,相关责任

人员均已辞职;上市公司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

4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拍卖结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春晓。

一、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 李春晓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108119620307****

住所: 河南省禹州市山货回族乡齐庄村 5 组

通讯地址: 河南省禹州市山货回族乡齐庄村 5 组

通讯方式: 180399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交易对方李春晓最近三年为自由职业。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春晓不存在对外投资。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春晓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春晓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4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四、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已作出书面声明: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行政处罚案件。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已作出书面声明: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情况的情况。

4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出售创兴资源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祁东县风石堰镇田家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李述黎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430426000010103

税务登记证号码: 湘国税登字 430426780858808 号

地税湘字 430426780858808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78085880-8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05 年 10 月 12 日至 2035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 铁矿石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经

营);矿产品(不含贵、稀金属)销售。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设立

神龙矿业前身系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由厦门百汇兴与上海祖龙于 2005

年 10 月 12 日共同出资设立。2005 年 10 月 12 日,衡阳明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明珠会师验字(2005)第 3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设立事宜进行审验,

截至 2005 年 10 月 12 日,全部注册资本已经出资到位。

2005 年 10 月 12 日,祁东神龙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设立时,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4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 70.00%

2 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 900.00 30.00%

合计 3,000.00 100.00%

(二)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6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 月 10 日,祁东神龙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原股东厦门百汇兴

将其持有的祁东神龙 25%的股权以 750 万元平价转让予上海祖龙,将其持有的祁

东神龙 45%股权以 1,350 万元平价转让予关广志。2006 年 8 月 16 日,祁东神龙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 1,650.00 55.00%

2 关广志 1,350.00 45.00%

合计 3,000.00 100.00%

2、2007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12 月 30 日,祁东神龙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1)同意关广志将其

所持有的祁东神龙增资前的 20%股份以 600 万元平价转让给上市公司;(2)同意

神龙矿业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3,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3)上海祖龙和关广

志放弃本次增资权利,同时上市公司以其对祁东神龙 2,000 万元的债权转作注册

资本。2007 年 2 月 7 日,湖南兴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兴泰会验字(2007)

第 019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全

体股东出资已到位。2007 年 4 月 13 日,祁东神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 1,650.00 33.00%

2 关广志 750.00 15.00%

3 上市公司 2,600.00 52.00%

4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0 100.00%

3、2009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10 日,祁东神龙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关广志将其所持有的祁

东神龙 15%的股份以 750 万元平价转让给上海祖龙。2009 年 6 月 1 日,祁东神

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市公司 2,600.00 52.00%

2 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 2,400.00 48.00%

合计 5,000.00 100.00%

4、2009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30 日,上海祖龙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其持有的祁东神龙

48%的股权。2009 年 6 月 1 日,上海振龙与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

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祁东神龙 48%股权。2009

年 7 月 3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竞购祁东祁东神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日,上市公司通过拍

卖,以 1.43 亿元竞得祁东神龙 48%股权。2009 年 8 月 6 日,祁东神龙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市公司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5、2009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8 月 1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对祁东神龙现金

增资 10,000 万元。2009 年 8 月 15 日,祁东神龙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上市公司

追加投资 10,000 万元,祁东神龙注册资本增至 15,000 万元。2009 年 8 月 20 日,

4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湖南兴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兴泰会验字[2009]第 093 号《验资报告》,对

本次增资进行审验,截至 2009 年 8 月 20 日,全部股东出资已到位。2009 年 8

月 27 日,祁东神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市公司 15,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 100.00%

6、2010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对祁东神龙现金增资 5,000

万元。2010 年 12 月 24 日,祁东神龙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上市公司追加投资

5,000 万元,祁东神龙注册资本增至 20,000 万元。2010 年 12 月 23 日,衡阳明珠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明珠会师验字(2010)第 149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

增资进行审验,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全部股东出资已到位。2010 年 12 月

30 日,祁东神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增资前出资额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额(万元)

1 上市公司 15,000.00 5,000.00 2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 5,000.00 20,000.00 100.00%

三、标的公司控制关系及其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兴资源持有神龙矿业 100%股权,神龙矿业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不存在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四、标的公司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神

龙矿业工商底档查询结果及上市公司出具的书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

龙矿业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股东已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存在出资

5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

卖神龙矿业股权之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神龙矿业未解除的担保、抵押、质

押等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2015

年 7 月,神龙矿业因未按照规定报送 2013 年度年度报告、2014 年度年度报告,

被祁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神龙矿业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6,407.32 0.21%

预付款项 704,939.01 0.79%

其他应收款 469,882.56 0.53%

存货 5,353,721.59 6.02%

其他流动资产 3,013,164.68 3.39%

流动资产合计 9,728,115.16 10.9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456,372.92 11.75%

在建工程 650,348.71 0.73%

无形资产 44,694,238.36 50.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54,030.30 26.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254,990.29 89.07%

资产总计 88,983,105.45 100.00%

神龙矿业账上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土地和采矿权,相关资产具体情况如

下:

1、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5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较为集中,生产厂区的房

屋建筑物位于祁东县风石堰镇田家村。房屋建筑物 42 项,建筑面积 18,362.13

平方米。构筑物 31 项,管道工程 12 项、井巷工程 8 项;生产厂区的房屋建筑物

位于祁东县风石堰镇田家村,生产区全部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

占用土地全部为神龙矿业向当地村民进行租赁得来,租赁时间为 2007 年 8 月开

始,为未约定租期的长期租赁合同。

2、采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拥有 1 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采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采矿许可证号 矿山名称 有效期限

号 矿种 (万吨/年) (KM2)

2010 年 12 月

C4300002009 祁东神龙矿业有限

1 铁矿 300 2.1523 28 日-2014 年

042130011548 公司老龙塘铁矿

7 月 15 日

注:上述采矿权许可证证载有效期为叁年零肆月,自 201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4 年 4 月 15 日;经湖南

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有效期顺延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

标的公司目前持有编号为 C4300002009042130011548 的采矿权证,有效期

为 2010 年 12 月 28 日-2014 年 7 月 15 日。由于铁矿石价格持续低迷,复产时间

无法预计,神龙矿业持有的老龙塘铁矿采矿许可证于 2014 年 7 月到期后未予续

期。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神龙矿业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0,355,408.87 4.69%

预收款项 44,521,382.41 10.27%

应付职工薪酬 3,499,425.95 0.81%

应交税费 1,613,400.32 0.37%

其他应付款 199,211,158.98 45.93%

流动负债合计 269,200,776.53 62.07%

5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164,500,000.00 37.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500,000.00 37.93%

负债合计 433,700,776.53 100.00%

神龙矿业账上主要负债为应向衡阳市国土资源局支付的老龙塘铁矿采矿权

的出让价款,以及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往来款,相关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1、应向衡阳市国土资源局支付的老龙塘铁矿采矿权的出让价款

单位:万元

债权人名称 对应科目 账面价值

衡阳市国土资源局 长期应付款 16,450.00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业务内容 对应科目 账面价值

上市公司 资金划转 其他应付款 2,520.77

3、与上市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对应科目 账面价值

上海岳衡 100.00% 货款 预收账款 4,452.14

上海岳衡 100.00% 往来款 其他应付款 15,379.05

上海振龙 19.70% 资金划转 其他应付款 77.36

合计 19,908.55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关于采矿权的特别说明

1、采矿权合同签订情况

2005 年 9 月 9 日,上海振龙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称

“出让人”)公开拍卖的编号为 NO.2 采矿权,并与出让人衡阳市国土资源局、

祁东县人民政府(矿区所在县人民政府)、衡阳县人民政府(矿区所在县人民政

5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府)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2005 年 10 月 12 日,神龙矿业成立。2007 年

2 月 6 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同意由神龙矿业承接上海振龙取得的上述祁东铁矿

22-31W 线的矿产资源开发权。

2、《采矿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关于采矿权出让:“出让标的是老龙塘铁矿采矿权,矿区平面范围由

8 个拐点圈定。”

(2)关于出让年限:“矿山设计生产能力 300 万吨/年,出让年限 30 年(若

实际采矿年限不足出让年限,则以该矿的资源不能再开采为限),自采矿登记管

理机关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止。本合同约定的采矿

权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开采的,应当于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向出让人提交

书面延续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采矿权的,在不实行公开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的情况下,出让人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批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出让手续,

与出让人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

前,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应当交回《采矿许

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3)关于出让价款及支付:“老龙塘铁矿采矿权的出让价款为叁亿壹仟伍

佰万元(RMB315,000,000),受让人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出让价

款总额的 30%,剩余 70%分三期付清,2006 年 9 月 9 日、2007 年 9 月 9 日和 2008

年 9 月 9 日前分别缴纳出让价款的 20%、20%和 30%。”

(4)关于违约责任:“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的,自滞

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缴纳价款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和已经缴纳的采矿权出让价款,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

失。”

(5)关于合同期限:“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采矿许可证有效

期届满之日终止。”

5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3、合同履行情况

2006 年 8 月 23 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向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签发了《关

于缴纳湖南省祁东铁矿区老龙塘矿段第一期采矿权出让价款余款的函》(衡国土

资函【2006】94 号),同意调整缴款期限和缴款比例,将缴款期限由原定 4 年

调整为 6 年,剩余期限的缴款比例调整为每年 1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于 2006 年至 2013 年间累计缴纳出让价款

15,050.00 万元,剩余出让价款 16,450.00 万元尚未缴纳。

2014 年 7 月 11 日,衡阳市地质矿产综合服务中心向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签发了《采矿权价款催缴通知书》,要求标的公司尽快将欠缴的采矿权价款 16,450

万元汇入衡阳市财政专户。

4、采矿权证及产能

标的公司目前持有编号为 C4300002009042130011548 的采矿权证,有效期

为 2010 年 12 月 28 日-2014 年 7 月 15 日。

标的公司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证载产能为 300 万吨/年。标的公司计划分两期

建设,一期 95 万吨/年,二期 200 万吨/年。第一期于 2010 年完工,2011 年~2014

年 6 月正常生产,产能基本达到设计规模。第二期工程尚未动工。

(五)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中联评估接受神龙矿业的委托,就神龙矿业采选矿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湖南神龙矿业有限

公司采矿权及矿业资产组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1518

号)评估报告,对神龙矿业采选矿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依据。经参考评

估结果进行减值测试,神龙矿业采选矿资产组于基准日可收回金额为 5,522.09

万元,低于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资产组确认

相应的资产损失,并在相关资产间进行分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资产项目 应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

(减值测试前)

5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资产项目 应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

(减值测试前)

固定资产-房屋 840.35 416.49 423.86

固定资产-井巷 1,227.73 608.48 619.25

固定资产-采选矿设备 47.72 45.46 2.2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40.13 119.01 121.12

无形资产-采矿权 8,635.37 4,279.77 4,355.60

资产组合计 10,991.30 5,469.21 5,522.09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神龙矿业以铁矿采选为主营业务,拥有老龙塘铁矿采矿权。根据正中珠江出

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6 月的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是 10,435.82 万元、9,933.02 万元、5,123.80 万元、137.37 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神龙矿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但由于全球铁矿石价格持

续下跌,公司铁矿采选成本与售价严重倒挂,为避免进一步亏损,神龙矿业已于

2014 年 7 月起停产。

七、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9,728,115.16 153,896,470.79 38,466,668.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254,990.29 150,541,855.11 659,570,338.94

资产合计 88,983,105.45 304,438,325.90 698,037,007.59

流动负债合计 269,200,776.53 446,685,474.13 366,352,635.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500,000.00 164,500,000.00 244,500,000.00

负债合计 164,500,000.00 164,500,000.00 244,5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717,671.08 -306,747,148.23 87,184,372.02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5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373,722.50 51,237,988.13 99,330,183.12

营业利润 -31,958,522.63 -355,770,121.07 -48,348,385.65

利润总额 -30,894,247.85 -375,212,983.34 -59,679,271.45

净利润 -37,944,247.85 -396,729,753.93 -42,939,206.67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标的公司交易、增资或评估情况

为了解所持神龙矿业股权价值,确定对神龙矿业的处理方式,2015 年 4 月

14 日,中联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5]第 349 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拟了解所持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

告,神龙矿业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评估值 35,446.89 万元,负

债评估值 61,118.55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25,671.66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神龙矿业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其他交易、增值或评估情况。

神龙矿业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估值结果与本次重组估值情况的差异原因如下:

评估基准日 估值结果(万元) 估值差异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5,671.66

本次估值较前次降低 70.76 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5,742.42

本次评估值较前次估值较低,主要是由于在 2015 年 1-6 月期间神龙矿业处

置了部分报废的生产设备及车辆所致。

九、标的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未决诉讼、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一)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神龙矿业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二)未决诉讼情况

1、祁东县川祁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神龙矿业事项

5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由于神龙矿业与当地企业祁东县川祁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涉及一桩合同买卖

纠纷,祁东县川祁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向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

请,要求法院对被评估单位财产进行保全,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对被评估单位以下资产进行了查封:

计量单 数 购置 账面值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备注

位 量 日期 原值 净值

拆分为以下

1 破碎机 套 1 2010/12 3,982,905.98 603,924.89

3项

破碎机

1-1 C100 台 1 2009/08 法院已查封

颚式

圆锥破

1-2 GP100SC 台 1 2009/08 法院已查封

碎机

圆锥破 HP300STD

1-3 台 1 2009/08 法院已查封

碎机 F

轮式装

2 ZL50C 台 1 2010/06 304,608.55 15,230.43 法院已查封

载机

3 挖掘机 PC220-8 台 1 2009/08 1,078,000.00 53,900.00 法院已查封

湿式筒

4 式磁选 CTB-1230 台 2 2011/03 213,675.21 52,155.11 法院已查封

湿式筒

5 式磁选 CTB-1024 台 1 2011/03 72,649.58 51,390.03 法院已查封

6 装载机 951III 台 1 2012/05 252,991.46 105,688.35 法院已查封

湘 江铃

7 辆 1 2010/12 97,800.00 14,552.64 法院已查封

D69043 JX6501T3

小型越野

8 客车,猎豹 辆 1 2006/03 233,324.00 11,666.20 法院已查封

D63519

CFA2030B

截至评估基准日,该部分资产闲置在厂区内,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尚未对

此部分资产产权进行处置。

2014 年 12 月 2 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衡中法民二初字第 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神龙矿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祁东县川祁耐磨

材料有限公司材料货款 6,130,165.71 元,案件受理费 61,711 元由神龙矿业负担。

2015 年 7 月 17 日,祁东县川祁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具体内容

如下:“神龙矿业欠祁东县川祁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所有款项截止到今天已全部

5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结清。”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尚未取得法院结案通知书及解除查封的

裁定。

2、神龙矿业与赖腊春等五名员工的劳动仲裁案

赖腊春、胡文军、周东卫、肖岳舟、周成飞等五名员工于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2 月先后向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神龙矿业支

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经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裁决,神龙矿业合计应付款项 193,444.2 元(不含申请执行费),因

神龙矿业未支付仲裁裁决款项,五名员工向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仍未支付仲裁裁决款项及申请执行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不存在其他重大未决诉讼。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四)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不存在为关联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

关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神龙矿业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为出售神龙矿业的全部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神龙矿

业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然由神龙矿业享有和承担。

5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五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为神龙矿业股东全部权益。

依据正中珠江出具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

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8,898.31 万元,负债账面

价值为 43,370.0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471.77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

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

中联评估本次评估对拟出售资产整体上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

评估值-25,742.42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

二、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

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

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6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

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基于以下之考虑,本次评估我们假设神龙矿业维持现有产品结构、经营规模、

和经营模式进行持续经营。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

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

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6、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

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未能了解到的资产及或有负债;

7、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合理性分析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

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

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

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思路。

6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参考企业、股东权益、证

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

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由于在目前国内类似行业相关的资本

市场中尚难以找到足够的交易案例或参考企业,因此不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

提,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

由于委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前已停产,未来复工后具体经营状况无法确定,

且在近几年持续经营中,持续处于亏损状态,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

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四、资产基础法重要估值参数及相关依据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在评

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8,898.31 万元,负债账

面价值为 43,370.0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471.77 万元。根据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5,742.42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

(一)具体评估方法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全部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承担本次审计的会计师于现场工作期间对大额的银行存款账

户进行了函证并查验了评估基准日的银行对账单,回函金额与账面金额相符,经

评估人员查验函证及银行对账单,对其真实性、合理性等分析确认后,同时检查

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借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

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经过以上的核查程序,委估银行存款于评估基准日无

未达账项,也未发现有影响净资产的事项。对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

值。

6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应收类账款

对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

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

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

估计评估风险损失,对企业内部员工的备用金借款及关联方的往来不计提评估风

险损失,对于企业内部员工的发生款项不计提评估风险损失,对外部单位发生时

间 1 年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5%、对发生时间 1-2 年的发生

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发生时间 2 到 3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

的可能性在 30%,发生时间 3 到 34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50%,

发生时间 4-5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80%,发生时间 5 年以上的

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的合计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

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3)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查看了相关材料采购合同或供货协议,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

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委外和收到的货物情况,并查阅了相关服务或代理合同和

费用发生单据,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情况。未

发现供货单位及提供服务的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和

服务等情况,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存货

对于存货中的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评估人员在企业的配合下进行了抽查

盘点,核实库存原材料数量,查看其品质状态。查阅有关账册、采购合同和订单,

了解主要材料的入账依据,以验证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由于原材料及在库周转

材料为企业停产前购置,时间较短,账面值接近基准日市价,故按账面单价确定

评估单价。

对于产成品,评估人员在企业的配合下进行了抽查盘点,核实库存商品的数

量,查看其品质状态。由于该部分铁精粉属于出库后遗留在堆放场内,已与存放

6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场地内地面及地下的泥土混合在一起,难以分离,已不会再重新开挖和筛选,故

评估为 0。

在产品为带洗选的原矿石。评估人员首先了解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相关的成本

核算方法,根据该公司的成本核算程序,验证其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核查完

工入库记录,并查阅有关账册,以验证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在产品账面价值由

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确定。评估人员通过核查款项金额、

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了解生产工艺流程、检查企业投放料、成本归

集、成本结转等账务处理记录进行核实,因企业现未进行生产,且铁矿原矿石也

为可交易性产品,故以精铁粉的销售单价扣除相应的洗选成本确定原矿石的单

价,以该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铁矿粉售价-洗选成本)×(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费率-销售费用率 -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① 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②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

税与教育附加;

③ 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④ 营业利润率由于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故营业利润率取 2014 年铁矿采选行

业的营业利润率;

⑤ 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⑥ r 为一定的比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神龙矿

业公司的产成品为一般销售产品。

(5)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为企业停产前后预缴的税费。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的缴纳单

据及纳税表单,确认企业预交税费的正确性与真实性,确认该部分预交的税费在

6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企业未来复产后可以进行抵扣,以企业实际预交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委估房屋为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采、选铁矿的生产厂房、井硐及附属用

房、管道工程。

根据委估资产状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根据建筑物的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

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

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建筑物评估净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非案例房屋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

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值。

① 重置全价

重值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A. 建安造价的确定

a. 除井硐以外的房屋建筑物、管道,依据委估建筑物的工程资料确定委估

建筑物的工程量,在此基础上套用《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及《湖

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材料差依据《衡阳工程造价信息(2015

年第 6 期)》,进而计算确定工程建安造价。

b. 对井硐工程,依据各井硐工程的工程量,套用《有色金属矿山概预算定

额》及《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定额》(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

设定额站,2013 年)、材料差依据《衡阳工程造价信息(2015 年第 6 期)》,

进而计算确定工程建安造价。

B. 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供水管道、矿山井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

6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代理费、环境评价费等,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

规定确定。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基础 标 准 取 费 依 据 备注

建设单位 建筑安装工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房屋建筑物、巷道、

1 2.37%

管理费 程费用*费率 和预备费定额 矿山设备计取

工程监理 建筑安装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 房屋建筑物、巷道、

2 1.98%

费 程费用*费率 改价格[2007]670 号 矿山设备计取

工程保险 建筑安装工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房屋建筑物、巷道、

3 0.60%

费 程费用*费率 和预备费定额 矿山设备计取

工程勘察 建筑安装工 房屋建筑物、巷道、

4 3.13%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 2002 价字 10 号

设计费 程费用*费率 矿山设备计取

施工图预 按基本设计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房屋建筑物、巷道、

5 0.31%

算编制费 费的 10% 和预备费定额 矿山设备计取

工程竣工 按基本设计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房屋建筑物、巷道、

6 0.25%

图编制费 费的 8% 和预备费定额 矿山设备计取

施工图设

建筑安装工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房屋建筑物、巷道、

7 计文件审 0.20%

程费用*费率 和预备费定额 矿山设备计取

核费

招标代理 建筑安装工 房屋建筑物、巷道、

8 0.19%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

费 程费用*费率 矿山设备计取

国家计委 计价格<关于印发建设

可行性研 建筑安装工 房屋建筑物、巷道、

9 0.20%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究费 程费用*费率 矿山设备计取

的通知-[1999]1283 号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

环境评价 建筑安装工 房屋建筑物、巷道、

10 0.16%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通

费 程费用*费率 矿山设备计取

知(计价格[2002]125 号)

联合试运 建筑安装工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房屋建筑物、巷道、

11 0.30%

转费 程费用*费率 和预备费定额 矿山设备计取

巷道开拓工

矿山巷道 程直接费+间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 1.00% 仅巷道计取

维修费 接费+计划利 和预备费定额

润+税金

C.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的计算基础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根据资金投入

合理建设工期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贷款利息按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标

准计算,合理工期参考国家相关工期定额考虑,资金投入按工程项目整体投资、

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工程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6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② 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建筑物的设计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建筑物尚可

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其中对于井硐工程及与采矿相关的建筑物、管道的尚可使用年限,根据井硐

工程的物理尚可使用年限与依据矿山的可采储量确定的尚可开采年限,按熟低原

则确定。

③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2)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根据持续使用假设,结合委估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此次评估主

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 机器设备

A. 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成

本等构成。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财税[2013]106 号文件,购置固定资产时,其增值税进项

税可以实行抵扣,因此,本次设备类资产的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即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1.17+运杂费/1.11+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

a. 设备购置价

设备的购置价格,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及查阅《2015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并参考原购置合同等价格资料确定。

6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b. 运杂费

运杂费分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以及企业的所在地,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

据与参数手册》,按设备含税购置价的不同百分率计算。

c. 安装调试费

对于矿山设备结合原设备购置、安装情况,参考矿山行业设备安装费率取值

规则,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安装调试费率。

对于其他设备(变配电设备、起重设备等)安装调试费参照《资产评估常用

数据与参数手册》,按其各占设备含税购置价的不同百分率计算确定。

d.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投

标代理费、环境评价费等构成,主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各项费用率详

见下表。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基础 标 准 取 费 依 据

1 建设单位管理 投资额 2.37% 有色矿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格

2 工程监理费 投资额 1.98%

[2007]670号

3 工程保险费 投资额 0.60% 有色矿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4 工程勘察设计费 投资额 3.13%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2002价字10号

5 招标代理费 投资额 0.19%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国家计委 计价格<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

6 可行性研究费 投资额 0.20%

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

7 环境评价费 投资额 0.16%

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8 联合试运转费 投资额 0.30% 有色矿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合计 8.93%

e. 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是投资构建固定资产期间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评估时假设建设期

资金均匀投入,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计算资金成本。

B. 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

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6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② 车辆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

本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

购置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考虑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等手续费,确定其重置

全价。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财税[2013]106 号文件,购置固定资产时,其增值税进

项税可以实行抵扣,因此,本次车辆的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进项税,计算公式如

下:

重置全价=车辆购置价/1.17+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车辆购置价/1.17+现行不含税价×10%+新车上户手续费

B.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

报废标准规定》所规定的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情况,成新率采用年限成新率

和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确定,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公式为: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年限成新率,里程成新率)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③ 电子设备

A. 重置全价

电子设备类资产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复杂的安装,且运输费用低,参照现行

市场购置的不含税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6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重置全价=不含税市场购置价

对超过经济寿命年限仍可正常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同类二手设备的市场售

价,直接确定其评估值。

B. 成新率的确定

经过现场勘察委估设备的实际情况后,确定设备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计算成

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在建工程

本次委估的在建工程由于其账面均为相关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现并入相关

固定资产中进行评估。

(4)无形资产—土地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为一期工程及办公楼等占用的土地,该部分

土地为神龙矿业向当地村民进行租赁得来,账面值由土地租赁费用构成。由于该

土地为租赁性质,不属于土地使用权,故评估人员现调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评估。

(5)无形资产—采矿权

委托评估的矿山为中型铁矿,已完成相关勘查和设计工作,预期收益和风险

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量、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故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 ——矿业权评估价值;

CI ——年现金流入量;

7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CO ——年现金流出量;

i ——折现率;

t ——年序号;

n ——评估计算年限。

(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神龙矿业账上的原无形资产-土地部分,主要是神龙矿业向

当地村民进行租赁而产生的租赁和场平土方发生的相关费用,评估人员核对了原

始凭证和相关账簿,确认原始发生额、账面价值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长期待摊费用,在核实支出和摊销政策的基础上,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资

产占有者还存在的、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

值。其租赁时间由采矿权期限所限定,其价值随着采矿权期限的临近而减少,故

以其发生时间到采矿权截止日为期限,按月摊销。且由于神龙矿业位于祁东县偏

僻位置,附近没有村、镇以及人口聚居地的存在,评估人员对比了 2007 年一期

土地租赁费和 2013 年的二期土地租赁费,几年内土地租赁标准及实际租金未发

生明显变化,故以实际发生的土地租赁费用作为摊销基础。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神龙矿业尚未动工的二期工程所占土地的土地租赁款和

预付的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及征地拆迁安置费等。对该部分资产,评估人员核对该

费用的日记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核实神龙矿业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协议、工程

设备及拆迁安置费的付款凭证等;抽查了该费用的原始凭证内容。经核实,该费

用账、表、单相符。其中二期工程土地租赁款为为神龙矿业矿山二期工程所占土

地的租赁费,由于该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的是未约定具体租赁期限的不定期租赁合

同,故在本次评估中,土地租赁期限以采矿权期限所进行统一,其价值随着采矿

权期限的临近而减少,故以其发生时间到采矿权截止日为期限,按月摊销。且由

于神龙矿业位于祁东县偏僻位置,附近没有村、镇以及人口聚居地的存在,评估

人员对比了 2007 年一期土地租赁费和 2013 年的二期土地租赁费,几年内土地租

7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赁标准及实际租金未发生明显变化,故以实际发生的土地租赁费用作为摊销基

础。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和征地拆迁费等,在未来企业复产后均将产生后续的相关

生产及经营行为,故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

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增值率(%)

流动资产 972.81 1,252.65 279.84 28.77

非流动资产 7,925.50 16,375.01 8,449.51 106.61

其中: - - - -

固定资产 1,045.64 13,178.17 12,132.53 1,160.30

建筑物 987.68 10,151.25 9,163.57 927.79

设备 57.96 3,026.92 2,968.96 5,122.43

土地 - - -

在建工程 65.03 - -65.03 -100.00

无形资产 4,469.42 - -4,469.42 -100.00

其中:矿业权 4,355.60 - -4,355.60 -100.00

长期待摊费用 - 888.47 888.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5.40 2,308.37 -37.03 -1.58

资产总计 8,898.31 17,627.66 8,729.35 98.10

流动负债 26,920.08 26,920.08 - -

非流动负债 16,450.00 16,450.00 - -

负债总计 43,370.08 43,370.0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

-34,471.77 -25,742.42 8,729.35 25.32

益)

(三)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神龙矿业股东权益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主要是存货及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造成的,其中:

1、存货评估增值 278.54 万元,增值率为 52.03%,增值主要原因为铁矿石的

可实现利润价值大于企业账面生产成本。

7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房屋类资产净值评估增值 9,163.57 万元,增值率 927.79%,增值主要原

因是原值增值、企业折旧年限评估与评估的经济寿命年限不一致及减值准备评估

为 0 综合所致。

3、设备类资产净值评估增值 2,968.96 万元,增值率 5,122.43%,增值主要原

因是企业采用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减值准备评估为

0 综合所致。

五、评估其他事项说明

(一)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祁东工程处因合同纠纷起诉神龙矿业

由于神龙矿业与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祁东工程处涉及一桩纠纷,温州

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祁东工程处已向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湖南省

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据(2014)祁民一初字第 796 号和 797 号民事判决,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向神龙矿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神龙矿业支付申请执行人温州建

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祁东工程处工程款,并负担案件受理费。由于被执行人神龙

矿业至今未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38 条、第 42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

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神龙矿业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查封期限为三年;所有的

35KW 变电站及高压线路、机械设备、存放在仓库内外的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

查封期限为二年。该部分查封资产共计账面净值 2,253.99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类资产 4 项,其账面原值 1,083.18 万元,净值 831.13 万元;设备类资产共计 165

项,其账面原值 4,162.03 万元,净值 1,192.11 万元;存货类资产共计 1,640 项,

其账面价值 230.75 万元。本次评估中未考虑该查封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2015 年 7 月 21 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祁执字第 159 号《执

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至此,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祁东工程处起诉神龙矿

业合同纠纷一案已结案。

7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祁东县川祁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神龙矿业事项

关于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及最新进展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

情况”之“九、标的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未决诉讼、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况的说明”之“(二)未决诉讼情况”部分。本次评

估中未考虑与该诉讼相关的查封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二)利率调整的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26 日和 2015 年 10 月 24 日两次下调金

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本次评估中未考虑未来该利率下调对企业价

值的影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纳入评估范围的所有房屋均未办理产权证,产权为神龙矿业所有。其面

积是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该部分房屋的竣工图或实际测量的数据进行申报,对于

该部分资产,神龙矿业出具了书面说明资料,承诺该部分房屋实际为其所有。神

龙矿业依据其自行实际测量的面积数据进行申报,评估中在现场核实了其申报数

据后以其申报数据进行评估,如实际测量面积有差异,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2、神龙矿业生产厂区占用的土地全部为租用村民土地,根据租赁协议约定,

土地租金为一次性支付,未约定具体租赁期限,本次评估未考虑在神龙矿业生产

期限内该部分土地租赁出现中止的情况。

3、对于委估管道资产,由于部分管道埋于地下,管道基础隐蔽性较大,山

区地形变化大,加之委估企业在 2014 年 7 月已停产,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及复杂

性,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核对图纸、施工合同、预决算书、维修情况等核实其存在

性、技术状态及其权属情况。评估中未考虑委估管道的真实情况可能与间接清查

结论存在差异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神龙矿业有厂区内行驶车辆金牛中型货车 2 辆,账面原值 301,135.58 元,

账面净值 15,056.78 元。此 2 辆车因在厂区内行驶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神龙矿

业承诺上述车辆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7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5、神龙矿业另外 3 辆车均办理了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其机动车行驶证证载

所有人均为“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为神龙矿业

最初成立时注册登记名称,企业名称变更后未对车证证载所有人进行变更,神龙

矿业承诺上述车辆实际产权所有人为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产权纠纷。

6、由于神龙矿业停产已近 1 年,在停产之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一定维护保

养,本次评估时未考虑停产这 1 年中,对设备的损坏;且神龙矿业什么时候恢复

生产,目前无法确定,对于采矿、洗选设备长期停用,其损坏较大,本次评估未

考虑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7、神龙矿业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300002009042130011548)已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过期。本次评估结论是建立在采矿许可证能够顺利延续的基础上。

8、神龙矿业需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共计为 31,500 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缴

纳 15,050 万元,尚未缴纳价款为 16,450 万元。未缴纳价款已计入相关负债。

9、根据神龙矿业的规划,被评估采矿权的矿山计划分两期开采,一期生产

规模 95 万吨/年,二期生产规模 200 万吨/年。一期工程已于 2010 年竣工,但神

龙矿业暂无进行二期开采的计划,故本次评估全部按照一期生产规模评估。

10、本次对采矿权的评估是依照评估基准日的铁矿石价格趋势及被评估企业

现有采洗工艺及其固定资产投入规模等现实情况进行评估的,未考虑未来铁矿石

价格的大幅变化及被评估企业采选工艺及设施、设备的优化变更等情况对采矿权

价值的影响。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联评估,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15]第 1434 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神龙矿

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中联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7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中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

及公司之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

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过程中,中联评估及其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1、一般假

设,包括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资产持续经营假设;2、特殊假设,假设神

龙矿业维持现有产品结构、经营规模和经营模式进行持续经营。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

实现,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过程中,基于神龙矿业已经停产和近几年持续亏损的现状,中联评

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最终选择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中联

评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之经济行

为,所涉及的神龙矿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

进行了评估,目的是为公司出售神龙矿业全部股权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

董事会认为,中联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及标的资产状况相关

的评估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

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采取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

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董事会认为,中联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

联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

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7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五)拟出售资产定价原则合理性分析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值为-25,742.42

万元。本次交易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基础,设定拍卖底价,并根据拍卖结果确定最

终交易价格。第一次拍卖底价设定为 50 万元,经 2015 年 12 月 2 日公开拍卖,

因无人应拍而流拍;第二次拍卖底价调整为 1 元,根据 2015 年 12 月 13 日第二

次拍卖会的拍卖结果,交易对方确定为自然人李春晓,成交价格确定为 1,000 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公开拍卖的结果确定成交价格为

1,000 元,定价原则合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

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

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

具备公允性,定价原则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

及其经办评估师具备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

除正常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

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设定的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实

现,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7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交易标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

状况,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对神龙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

法选择恰当合理,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

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资产评

估价值公允、准确。

(五)交易标的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以评估

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并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第一次拍卖会的拍卖底

价设定为 50 万元,因 2015 年 12 月 2 日上海信元第一次拍卖会无人应拍而流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第二次拍卖会的拍卖底价调整为 1 元,

根据 2015 年 12 月 13 日上海信元第二次拍卖会的拍卖结果,成交价格确定为

1,000 元,定价原则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3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自然人李春晓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1、根据拍卖机构公开拍卖结果,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

全部以现金转帐方式支付。

2、双方同意,交易对方已经向拍卖机构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

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自动转为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甲乙双方进一步同意:如果

转让价款低于保证金,则保证金与转让价款的差额由拍卖机构于本协议生效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交易对方;如果转让价款高于保证金,则交易对方应

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

(三)工商变更登记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促使神龙矿业立即向工商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交易对方有义务给予积极配合,神龙矿业应在收到

工商登记机关有关变更申请的受理通知书或相关回执文件之日将相关文件复印

件提供给交易对方。为促使神龙矿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须

指派人员共同前往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在神龙矿业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即工商

7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变更登记完成日之后,交易对方应尽快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开户银行登记证》等与神龙矿业合法存续相关的所有证件的变更登记,上市公

司有义务给予积极协助。

(四)过渡期及安排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交割日(具体日期另行约定)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

内,上市公司不得出售、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神龙矿业资产;除经双方

共同同意外,神龙矿业不得新增对外负债,不得购置资产;神龙矿业所有印章、

资料等由上市公司负责保管,但除为申请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审批核准或变更登

记之目的,印章的使用须经双方共同同意。

(五)神龙矿业交接

1、上市公司应促使神龙矿业于双方约定的日期向交易对方交付截至该日神

龙矿业的所有印章、印信(包括但不限于神龙矿业公章、税务专用章、财务专用

章、合同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和证照,以及神龙矿业的资料和文件。对于交易

对方决定不再继续使用的印章、印信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印章,应在双方共同见证

下予以销毁。

2、上市公司以及交易对方应当指定交接负责人负责完成上述交接程序,并

签署相应的交接清单,相关文件及物品在交接清单签署后所有权转移。

(六)债权债务处置

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完成后,神龙矿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七)损益归属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自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次日起至神龙矿业交

割日(含当日)止,神龙矿业所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作为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神龙矿业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作为受让方承担;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含当

日)期间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8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八)税收和费用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交易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双方各自承担。

(九)协议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发

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解除:

1、本次股权转让(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未获通过,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双方均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已经

向拍卖机构支付的保证金于《股权转让协议》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拍卖机

构无息退还。

2、由于有关主管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任何

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双方均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已经支付的保证金或者转让

价款于《股权转让协议》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主体无息退还;

3、因本协议项下所述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任何一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双方均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已经支付的保证金或者转让价款于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主体无息退还;

4、法律、法规、政策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继

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成为不必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双方均不为此承

担违约责任,已经支付的保证金或者转让价款于《股权转让协议》解除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主体无息退还;

5、任何一方违约,如其违约行为按其性质无法补救,或者虽能够补救但违

约方未能在守约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

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8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即为违约,应承

担违约责任,给另一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该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

损失。

2、交易对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交易对方应

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的,上

市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3、如因交易对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或者交易对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本协

议解除的,交易对方已经向拍卖机构支付的保证金或者已经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转

让价款不再退还,同时上市公司和拍卖机构有权将标的资产再行拍卖,并且如果

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交易对方应当向上市公司补足二者的差

额,此外,上市公司有权要求交易对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包括前次拍卖支付的佣金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

4、如因上市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解除的,除由拍卖机构向交易对方

无息退还已付的保证金或者由上市公司无息退还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外,上市公

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由此给交易对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上市公司应进一步赔偿交易对方直至交易对方的全部损失

得以弥补。

5、双方进一步约定,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当包括其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所发生

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工商变更登记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8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通过实施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将出售其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本次

交易未涉及新建产能、技改扩建等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将有

利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本次交易不导致上市公司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

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涉及反垄断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未达到形成行业垄断的规模,本次交易不

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8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权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

构,不会出现《上市规则》中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评估结果公允。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

础,最终根据公开拍卖结果确定。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出具审

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关注本次交易的程序合规性、定价合理性,对本次交易已发

表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公平性给予认可。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创兴资源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根据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查询信息、神龙矿业工商底档查询

结果,创兴资源持有神龙矿业的股权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

受限制的情形;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神龙矿业 100%股权,债权债务的主体未发

生变更,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事宜。

8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1、上海岳衡已签署的重大合同

2015 年 8 月,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修改经营范围,增加了房屋建

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等业务范围。上市公司

的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主要通过上海岳衡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岳衡与关联方上海振龙签署了一系列合同,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合同预算价

1 《空调采购合同》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6 月 30 日 2,100

2 《智能家居设计施工合同》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800

3 《软硬精装修施工合同》 2015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000

2、上海岳衡建材贸易和建筑装修业务相关收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收到上海振龙建材采购款合计 1,267.95 万

元;向上海振龙销售空调设备、装饰材料等开增值税发票合计 840 万元。公司预

计上海岳衡于 2015 年度实现建材贸易和建筑装修业务营业收入将超过 1,000 万

元,并实现盈利。未来上市公司将依托控股股东现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逐渐做大

夯实建筑装修类业务,并集中资源推进战略转型升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建材贸易和建筑

装修业务,并集中资源推进战略转型升级,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所增强。本次交易

有利于上市公司剥离亏损资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建材贸易和建筑装

修业务于 2015 年度即可形成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并实现盈利,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8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比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

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不会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

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

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并依法履行职责。

本次交易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效性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后,公司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运营的公

司管理体制,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

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国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信证券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国信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上正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上正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对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规定的实质条件。

8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上市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并均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 年 1-6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1、资产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540.67 22.66% 16,102.04 19.42% 18,286.83 14.90%

应收票据 120.00 0.19% 140.00 0.17% 170.00 0.14%

应收账款 199.03 0.31% 759.85 0.92% 601.54 0.49%

预付款项 75.99 0.12% 88.52 0.11% 246.27 0.20%

应收股利 336.37 0.52% - - - -

其他应收款 46.99 0.07% 38.22 0.05% 212.36 0.17%

存货 535.37 0.83% 658.03 0.79% 2,197.54 1.79%

其他流动资产 385.32 0.60% 14,500.53 17.49% 692.76 0.56%

流动资产合计: 16,239.74 25.30% 32,287.19 38.94% 22,407.29 18.2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067.56 28.15% 18,067.56 21.79% 32,167.56 26.21%

长期股权投资 14,305.21 22.29% 15,334.86 18.49% 15,799.77 12.87%

固定资产 10,118.04 15.77% 11,062.83 13.34% 14,694.97 11.97%

在建工程 65.03 0.10% 65.03 0.08% 65.03 0.05%

无形资产 867.87 1.35% 877.96 1.06% 32,216.90 2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8.06 3.38% 2,873.06 3.47% 3,348.07 2.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5.40 3.65% 2,345.40 2.83% 2,026.27 1.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937.17 74.70% 50,626.70 61.06% 100,318.58 81.74%

资产合计: 64,176.92 100.00% 82,913.90 100.00% 122,725.87 100.00%

8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

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22,725.87 万元、82,913.90 万元和 64,176.92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8.26%、

38.94%和 25.30%,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1.74%、61.06%和

74.7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201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

例较 2013 年末提高了 20.68%,主要系公司预计在 2015 年内全额收回渤海信

托博盈投资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份额的本息,将其由“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从而使得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015 年 6 月 30

日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全额收

回前述信托计划优先份额的本息,使得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2014 年 12 月 31 日,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 2013 年末下降主要系前述“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以及神龙矿业老龙塘铁矿采矿权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综合所致。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较 2014 年

末变动较小。

2、负债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 13.65% 4,000.00 8.10% 6,900.00 13.65%

应付账款 2,035.54 6.94% 2,768.44 5.61% 3,342.98 6.61%

预收款项 4.69 0.02% 4.69 0.01% 276.34 0.55%

应付职工薪酬 369.00 1.26% 486.47 0.99% 203.09 0.40%

应交税费 294.27 1.00% 3,366.08 6.82% 3,370.26 6.67%

应付利息 - - - - 14.55 0.03%

其他应付款 6,160.21 21.01% 9,280.77 18.80% 5,985.99 11.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13,000.00 26.34% 6,000.00 11.87%

动负债

8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2,863.72 43.88% 32,906.45 66.67% 26,093.21 51.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8,000.00 15.83%

长期应付款 16,450.00 56.12% 16,450.00 33.33% 16,450.00 32.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50.00 56.12% 16,450.00 33.33% 24,450.00 48.37%

负债合计: 29,313.72 100.00% 49,356.45 100.00% 50,543.21 100.00%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

司负债总额分别 50,543.21 万元、49,356.45 万元和 29,313.72 万元。其中,流动

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1.63%、66.67%和 43.88%,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 48.37%、33.33%和 56.12%。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 2013 年末提高了 15.04%,主要系

公司增加了关联公司应付往来款和神龙矿业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综合所致。2015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 2014 年末有所

下降,主要系公司偿还了前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2014 年 12 月 31 日,非流

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 2013 年末下降主要系前述“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较 2014 年

末无变动。

3、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45.68 59.53 41.18

流动比率(倍) 1.26 0.98 0.86

速动比率(倍) 1.22 0.96 0.77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5.68%,较 2014 年底略有下降。

从负债水平看,公司财务风险适中,负债率处于相对稳健状态。

从偿债能力看,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为 1.26,速动比率为 1.22,

9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较 2014 年底略有提高,主要原因是 2015 年上市公司全额收回渤海信托博盈投

资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份额的本息、支付了部分其他应付款。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营业收入 137.37 5,123.80 9,933.02

营业成本 98.65 5,849.20 8,269.30

营业利润 1,959.35 -37,736.10 12,964.63

利润总额 2,235.95 -39,679.78 11,831.70

净利润 1,517.74 -40,154.78 8,135.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7.74 -39,820.25 8,392.59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9,933.02 万

元、5,123.80 万元和 137.37 万元。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铁矿石供

需形势的变化,全球铁矿石价格持续振荡下跌,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2014

年,公司出现成本倒挂现象,实现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37,736.10 万元和

-40,154.78 万元。2014 年 7 月,为了避免进一步亏损,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

停产,控制了相关成本费用的发生。2015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和净利润

分别为 1,959.35 万元和 1,517.74 万元。

2、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盈利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04 -0.94 0.25

销售净利率 1,104.86% -783.69% 81.90%

销售毛利率 28.19% -14.16% 16.75%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 18.23% 4.84% 0.07%

净利润(万元) 1,517.74 -40,154.78 8,135.09

9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14 年,受铁矿石行业影响,公司净利润为负,使得上市公司销售净利率、

基本每股收益均为负。2015 年 1-6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铁

矿采选业务停产减少了相关成本费用、全额收回渤海信托博盈投资定增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优先份额的本息。

二、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上市公司所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神龙矿业的主要

业务为铁矿采选业务,主要产品为铁精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 年修订)》,神龙矿业所属行业为“B 采矿业”门类“B08 黑色金属

矿采选业”大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其

所属行业为“B 采矿业”门类“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B0810 铁矿采

选”小类。

(一)行业管理体制和行业法规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铁矿石行业管理体制的设置主要针对铁矿石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监察、环境

保护管理等内容进行设置。具体包括 4 个部门及行业协会:

(1)投资主管部门

国家与地方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本行业规划管理和投资的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的核

准和备案。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我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

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工作,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

础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授予、出让、租赁等工作;组织矿产

资源调查评价;负责编制、监督和执行地质勘查规划;承担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

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

9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统称“矿业权”)具体执行

以下项目的管理:

①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矿业权的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目前有权核发

矿业权证书(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部门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②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③ 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④ 矿业权转让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3)安全生产监察部门

国家安全监察总局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责任、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

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等事项。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部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是本行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

矿山开采进行环境监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制定相关排放物标准等监督管

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事项。

(5)行业协会

本行业的行业协会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是中国钢铁行业全国性行业组织,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前身是中国冶金企业管理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以为企业、行业、政府和社会

服务为宗旨,积极提供相关服务;坚持依靠企业办协会的工作方针,坚持市场导

向,反映诉求、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行业协调和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努力发挥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9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行业法规与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方面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保护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除以上所列法律、法规外,本行业也需遵守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 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

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

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 号)、《对矿产

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国办发[2006]108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 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

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 号)、《财政

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建[2006]394 号)等。

神龙矿业所在地的省级主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并结合

本地区实际制定了适用于本省的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对在本辖区内进行的矿产资

源勘查与开采加以规定,例如:《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湖南省矿产资源

9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开采登记条件规定》等。

(2)综合性产业政策

国家制定的针对本行业的综合性产业政策包括《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

发改委 2005 年第 35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难

选贫矿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以及“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先进工艺技术”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5 年修订),

铁矿开采属于受鼓励类产业。

(3)行业主要政策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形成一批重要矿产

资源开发后备基地,通过增加资源储量;满足建设一批大中型重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要矿产资源供应基地的需要,使重要矿产品产量平稳上升;重要

(2008-2020 年)》

优势矿产开采总量得到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不断

优化,矿业集中度明显提高。

鼓励发展高效开发和利用资源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其中与铁

矿石行业相关的技术有:大型深凹露天矿高效采矿综合技术;露

《固体矿产资源技术政 天转地下及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技术;大面积开采条件下应力转

策要点》 移及合理回采技术;深部矿开发技术。地下矿山高效、低成本充

填技术;复杂难处理矿高效选别新技术;高选择性低毒(无毒)

选矿药剂;低品位、难处理矿的高效、低成本、少污染提取技术。

要求我国地质矿产勘查工作通过实施找矿战略,实现新的重大突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

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

要(2011-2020 年)》

体系。

开发国内外两种资源,保障产业安全: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 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鼓励大型

规划》 钢铁企业开展铁矿勘探开发,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

强对共生矿、伴生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

(4)主要许可证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本行业企业需要获得如下主要许可证书:

① 采矿许可证(采矿权)

企业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

9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权。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需由国务院地质

矿产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 领

取《采矿许可证》。

② 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

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进行生产活动。国家安全生产监

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矿山(除煤矿外,下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负责上述以外的其他矿

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指

导和监督。

(二)行业发展概况

1、铁矿石简介

铁矿石是指含有铁元素或铁化合物的矿石,天然 铁矿石经过破碎、磨碎、磁

选、浮选、重选等程序逐渐选出铁。铁矿石的主要用途系作为钢铁生产的原材料,

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基础设施建设、汽车、船舶等行业。

根据铁矿石产品粒度的差异,铁矿石分级为块矿、粉矿和铁精粉。我国铁矿

石原矿的品位普遍较低,除部分品位较高的原矿以块矿成品形式直接用于生铁冶

炼外,大多需经磨选加工成铁精粉,才能供应给钢铁企业冶炼生铁使用。巴西、

澳大利亚等国的铁矿石原矿平均品位在 60%左右,大部分经破碎后以块矿或粉矿

的形式供应给钢铁企业冶炼生铁。

铁矿石按主要品种分类如下:

矿石名称 含铁矿物名称和化学式 理论含铁量(%) 矿石比重(T/m3) 颜色

磁铁矿 磁性氧化铁 Fe3O4 72.4 5.2 黑色

赤铁矿 赤铁矿 Fe2O3 70 4.9-5.3 红色

褐铁矿 水赤铁矿 2Fe2O3.H2O 66.1 4.0-5.0 黄褐色、暗

针赤铁矿 Fe2O3.4H2O 62.9 4.0-4.5 褐色至绒黑

水针赤铁 3Fe2O3.3H2O 60.9 3.0-4.4

褐铁矿 2Fe2O3.3H2O 60 3.0-4.2

9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矿石名称 含铁矿物名称和化学式 理论含铁量(%) 矿石比重(T/m3) 颜色

黄针铁矿 Fe2O3.2H2O 57.2 3.0-4.0

黄赭石 Fe2O3.2H2O 55.2 2.5-4.0

菱铁矿 碳酸铁 FeCO3 48.2 3.8 菱铁矿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2、全球铁矿石行业概览

(1)全球铁矿石资源分布

全球铁矿石原矿产量和原矿储量国主要分布于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和中

国。四国原矿储量占全球原矿总储量 60%之多。其中澳大利亚和巴西等国家为矿

石主要出口地区。全球主要的铁矿石生产商有必和必拓、力拓、淡水河谷等。

全球大型铁矿区分布情况如下:

原矿储量

国家

数量(百万吨) 占比(%)

巴西 31,000 18.24

澳大利亚 35,000 20.59

俄罗斯 25,000 14.71

印度 8,100 4.76

中国 23,000 13.53

其他国家 47,900 28.17

全球合计 170,000 100.00

资料来源: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4,USGS

(2)全球铁矿石需求情况

铁矿石主要用于钢铁工业,冶炼含碳量不同的生铁(含碳量一般在 2%以上)

和粗钢(含碳量一般在 2%以下)。钢铁行业的的发展情况和铁矿石的需求息息相

关。

① 生铁需求

自 2004 年以来,世界高炉生铁产量不断攀升。2008 年开始,由于金融危机

的影响,全球经济滑坡,生铁产量有所下降。不过伴随各国刺激经济政策的出台,

9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从 2009 年开始,生铁产量又保持了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而带动铁矿石需求的增

长。

2004-2014 年世界高炉生铁产量(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2015-2020 年中国铁矿石市场分析预测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② 粗钢需求

2004 年以来,粗钢产量呈现直线攀升。受到 金融危机影响,2008、2009 年

世界经济整体下行,对粗钢的需求也随之下降,导致粗钢产量大幅下滑。随着 全

球经济的复苏,粗钢的产量也自 2010 年起稳步提高,不过增速较 2004 年到 2007

年明显放缓。

2004-2014 年世界粗钢产量(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2015-2020 年中国铁矿石市场分析预测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9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3)国际贸易和铁矿石价格情况

① 铁矿石国际贸易

受铁矿石需求国和供应国区域不平衡的影响,铁矿石供需的匹配主要依靠铁

矿石的国际贸易。其中,中国是全球铁矿石的最主要进口国,澳大利亚、巴西、

印度、俄罗斯、南非和加拿大成为最主要的铁矿石出口国。

目前,三大矿山铁矿石贸易量占全球铁矿石贸易总量的比例超过 60%,居于

主导地位。

② 铁矿石国际定价机制

1980 年起,国际铁矿石的价格谈判机制逐步稳定,并延续至 2007 年。期间,

铁矿石贸易一般以主要购买方与主要铁矿石生产商进行价格谈判而确定的长期

协议价格(即长协价格)作为各种铁矿石价格的基础。谈判主要在三大矿业公司

和各大钢铁企业之间举行。

2008 年以来,在金融危机影响下,铁矿石现货价格与长协价格均大幅波动,

原有的铁矿石谈判机制经历着重大变革,并在持续演变中。2011 年 3 月起,三

大矿业公司等主要供应商开始采取月度或季度普氏铁矿石指数定价等方式,铁矿

石长协价格呈现向现货价格靠拢的趋势。

虽然目前铁矿石价格不断下降,但是,主导全球铁矿石贸易市场的三大矿山

巨头仍在持续以低成本战略扩充市场份额,直接冲击我国及全球其他国家高成本

矿山。

③ 普氏铁矿石价格指数

普氏价格指数数据是 普氏能源资讯(Platts)制定的、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

向矿商、钢厂及钢铁交易商采集数据,其中会选择 30 家至 40 家“最为活跃的企

业”进行询价,其估价的主要依据是当天最高的买方询价和最低的卖方报价,而

不管实际交易是否发生。2010 年,普氏价格指数被世界 三大矿山选为铁矿石定

价依据。包括 力拓在内的国际铁矿石供应商短期定价的主要参照标准是普氏资

源价格指数,因此,普氏价格指数被认为是决定铁矿石价格的官方指数。

9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近年来,国际铁矿石价格不断走低,普氏铁矿石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如下:

图 1:普氏 62%铁矿石指数(2012 年 11 月 30 日-2015 年 11 月 27 日),Platts,国信证券整理

3、我国铁矿石行业发展概况

(1)我国铁矿石资源特点

① 特点一:铁矿石资源分布广泛

我国铁矿石资源广泛分布于东北、华北、中南、华东等地。

东北地区铁矿石资源以鞍山矿区为主。它是目前我国储量和开采量最大的矿

区,其中,大型矿体铁矿石分布在辽宁省的鞍山、本溪,部分矿床分布在吉林省

通化附近。鞍山矿区的铁矿石资源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的主要原料基地。

华北地区铁矿石资源主要分布于河北省、内蒙古和山西省等地。是中国首钢

集团、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邯郸、宣化及阳泉等地

钢铁厂的原料基地。

中南地区铁矿石资源以湖北大冶铁矿为主,此外,湖南省的湘潭,河南省的

安阳、舞阳,江西、广东和海南等地都有相当规模的储量,这些矿区分别成为武

10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当地各大中型高炉的原料供应基

地。

华东地区铁矿石资源主要产自安徽省芜湖至江苏南京一带的凹山、南山、姑

山、桃冲、梅山、凤凰山等矿山。此外还有山东的金岭镇等地也有相当丰富的铁

矿资源储藏,是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一些钢铁企业原料供应基地。

② 特点二:铁矿石以贫矿为主

我国铁矿石资源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贫矿多,贫矿出储量约占总储量的 80%,

且又是多元素共生的复合矿石居多。如有些矿床上部为赤铁矿,下部为磁铁矿。

一个国家贫、富矿品位标准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矿产资源状况和采、选、冶等技

术水平。从技术角度而言,贫矿指因矿石品位低,现行采、选、冶技术还不能利

用的矿产资源。从经济角度而言,贫矿可以理解为因矿石品位导致开发利用经济

效益差的矿产资源。

我国铁矿查明资源储量平均品位约为 33%。其中,绝大部分铁矿品位在 25~

40%之间,占我国铁矿查明资源储量的 81.2%;品位在 40~48%之间的查明资源

储量,占我国铁矿总储量约 10%;品位大于 48%的富铁矿查明资源储量,仅占

我国铁矿查明资源储量的 2%不到。与巴西、澳大利亚等国的铁矿资源相比,品

位相差很大。

(2)我国铁矿石需求情况

一方面,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铁矿石消费国和进口国。国内铁矿石由于产

量、品位等原因,不能满足钢铁生产需求,因此中国每年需大量进口铁矿石。我

国铁矿石进口量从 2005 年的 2.75 亿吨上升到 2014 年的 9.33 亿吨,复合 增长率

14.52%,增长率远超过钢铁产品的产量增长,铁矿石进口依存度除了 2012 年略

有下降,基本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同时,由于进口铁矿石价格持续走低,也是导致国内市场进口依赖度走高的

主要原因。2014 年,铁矿石全年进口均价为 100.42 美元/吨,同比下降 29.2 美元。

我国进口铁矿石 9.33 亿吨,同比增长 13.8%;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进一步提高

到 78.5%,同比提高 9.7 个百分点。

10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另一方面,因受宏观经济下行、国内需求增长趋缓的影响,钢铁行业面临产

能过剩、市场供大于求的趋势,钢铁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出现下降,2014 年,钢

铁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 2013 年同期下降 3.8%,其中黑色矿山投资同比增长

2.6%、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行业投资同比下降 5.9%,在上年回落的基础上继续

下降。

我国粗钢表观消费量月度增长情况(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我国钢铁行业运行特点和形势》,中国冶金报

(3)我国铁矿石供给情况

近几年,我国铁矿石产量和供给整体上呈现波动变化趋势。2011 年我国铁

矿石原矿产量为 13.27 亿吨,同比增长 23.83%,增速为近年来最大。到 2012 年

产量有所下滑,为 13.10 亿吨,同比减少 1.30%;2013 年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为

14.57 亿吨,同比增长 11.22%;2014 年,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为 15.14 亿吨,同

比增长 3.9%。

因国内铁矿石生产企业多为小型矿山企业,铁矿石生产集中度较低,生产能

力无法满足国内钢铁生产的需求。2012 年至 2014 年,我国铁矿石产品的对外依

存度均保持在 70%以上。

10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09-2014 年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2015‐2020 年中国铁矿石市场分析预测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4)国内铁矿石价格

① 国内铁矿石价格的影响因素

影响国内铁矿石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是铁矿石的供求数量。此外,铁矿石库存、

海运价格和美元汇率等因素也对铁矿石价格产生一定影响。

A. 铁矿石库存对国内铁矿石价格起调节作用。铁矿石库存是铁矿石供应来

源之一。当铁矿石库存下降时,表明国内铁矿石供应不足或者需求上升,国内现

货市场价格将面临上升压力,反之亦然。

B. 海运价格影响进口铁矿石运输成本。中国进口铁矿石通常采用海运。海

运费是进口铁矿石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海运价格影响进口铁矿石运输成本,进

而影响进口铁矿石价格。

C. 美元走势影响铁矿石价。国际铁矿石协议价格是以美元计价,美元的走

势强弱直接影响我国铁矿石进口价格。

近年来,受钢铁需求疲弱影响,钢铁产量有所减少,钢材价格持续下降,钢

企亏损额有所加大,铁矿石需求量呈下降趋势,而铁矿石港口库存及企业库存继

续增加,供大于求局面未有改观,铁矿石价格呈下行走势。

10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② 国内铁矿石价格情况

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国内铁矿石现货(以遵化 66%干基含税铁精粉

价格为例)均价一直在 600 元/吨到 900 元/吨之间徘徊。2007 年四季度,国内铁

矿石价格快速上涨,最高价达 1,615 元/吨。2008 年下半年开始,受金融危机的

影响,国内铁矿石价格大幅下降,并在 2009 年 4 月探底至 650 元/吨。2009 年下

半年以来,随着经济环境复苏,国内铁矿石价格重新开始上涨,2011 年全年铁

矿石均价上涨到 1,350 元/吨左右。2011 年四季度以来,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

调控、基础设施投资放缓,国内对铁矿石需求持续下滑,另外,海外三大矿山巨

头纷纷扩大产能以保证其市场规模,又使得铁矿石供给增加。因此,国内进口的

铁矿石价格开始呈下行走势,其价格在小幅波动中跌至 2015 年 2 月的 610 元每

吨。

从长远看,近年来,国内外矿山投资持续增长,铁矿石供应能力开始释放,

而国内钢铁需求增速却明显下降甚至出现萎缩,铁矿石市场的供求关系将持续改

善,铁矿石价格将呈现长期下行趋势。

(三)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本行业属于矿产采选加工行业,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上游行业。

钢铁行业是铁矿石的主要消耗领域,其发展状况对铁矿石的需求产生重大影

响,是本行业直接的下游行业。钢材消费量主要受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发展阶

段、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因素影响,建筑、机械、汽车、交通、石油化工等钢铁

下游行业的发展以及周期性变化都将对本行业的市场需求状况产生不同程度的

影响。

(四)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铁矿石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的经济周期以及钢铁工

业投资、建设周期的影响。

由于铁矿石资源地理分布的不均衡和铁矿石需求地域分布的不均衡使得运

输费用在铁矿石最终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较高,所以铁矿石的产品销售具有一定

10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的区域性。

此外,受气候和水电的季节性影响,我国西北部地区(例如新疆地区)铁矿

石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五)影响我国铁矿石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我国铁矿石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2006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鼓励公益性及商

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2009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

划》提出要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

资源储备;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本)》,并于 2013 年 2 月对其进行了修正,修正前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均将“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难选

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等列入鼓励类项目。国家产业政策

对资源勘查、矿石综合利用等工作的大力支持为我国铁矿石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

展提供了基础。

(2)钢铁期货体系建设越发完善

目前,我国钢铁生产主要原燃料的期货品种合约和主要钢材品种的期货合约

都已齐全,为钢铁企业提供了完整的套期保值和避险工具。随着期货交易量的逐

渐增长,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有效减少价格波动的作用将日益凸显。

2、不利因素

(1)开采成本高

我国铁矿石资源虽然绝对储量大,但贫矿多,富矿少。我国铁矿石的共(伴)

生组分多,物质成分复杂。这使得国内开采和加工铁矿石的过程比较复杂,技术

要求比较高,成本也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全球铁矿石供应市场处于相对垄断状况

10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三大矿业公司凭借丰富的资源储量和雄厚的资本实力,其铁矿石供应处于相

对垄断地位。由于铁矿石买方——钢铁行业的集中度相对低,且利益无法保持一

致,全球三大矿业公司可利用其垄断地位对铁矿石市场的产量和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从而对我国铁矿石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我国铁矿石资源的特点制约行业发展

我国是全球铁矿资源总量相对丰富的国家,但人均资源量偏低,资源质量较

差。我国铁矿石平均品位约为 30%,低于世界铁矿石平均品位,贫矿多富矿少,

富铁矿石查明资源储量仅占我国全部铁矿查明资源储量的 1.55%。此外,我国铁

矿石多为地下矿,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上述特点决定了国内铁矿石与巴西澳大

利亚等国外铁矿山比开采整体上成本高、收益低,制约了国内铁矿石行业的发展。

(4)国内铁矿石行业集中度低

我国铁矿资源分布分散,铁矿山分布广而不均,且多为中小型矿山,产业集

中度低。我国尚没有铁矿石企业能够占有显著的市场份额或对整个产业的发展产

生实质性的影响,多数铁矿石企业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六)行业技术水平

本行业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勘探、采矿、选矿等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1、勘探技术

地质勘查行业属传统行业,专业技术涉及成矿理论、成矿预测、找矿方法、

勘查手段等方面。近年来,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多个领域取

得突破性进展。我国具备利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技术完成复杂条件下各类

矿产的找矿勘查工作,综合找矿勘查技术先进。

2、采矿技术

根据矿床赋存状态不同,矿床开采方式可分为露采和地采。露采技术稳定、

成熟;地采技术则相对复杂。最近 10 年来,随着矿业的飞速发展,采矿工艺技

术尤其是地下开采技术也得到了飞速发展,总体而言,我国采矿方法及工艺技术

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

10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3、选矿技术

选矿技术可分为磁选、浮选/重选等技术,黑色金属(铁、锰、铬)主要采

用磁选或浮选。目前,铁矿石选矿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较快,新型浮选机、磁选

机、选矿药剂不断应用于生产中,提升了选厂处理量、铁精粉品位、回收率及综

合技术经济指标。我国是一个贫矿多,富矿少的国家,绝大部分矿石需要进行选

矿,选矿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七)标的资产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世界三大矿山的铁矿石出口量合计就占到全球铁矿石贸易总量的七成以上。

我国钢铁行业的铁矿石进口也主要来自这三大矿商,作为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

国,我国近几年的铁矿石进口额达到全球铁矿石贸易总额的一半左右。

国内铁矿石企业主要分为钢铁集团下属的铁矿石企业和独立的铁矿石企业

(含综合性矿业企业下属铁矿石生产主体)。钢铁集团下属的铁矿石企业生产的

铁矿石产品一般主要满足集团内部炼铁所需,很少对外销售;独立的铁矿石企业

则主要是向钢铁企业供应铁矿石产品。

国外矿山企业的集中度较高,而我国钢铁企业和贸易商则相对分散。这种不

对等的市场地位集中体现在:近两年,钢材价格上涨时铁矿石价格上涨更快、更

早,而钢材价格下降时铁矿石价格下降更慢、更晚。当前,钢铁行业的生产经营

遇到了极大的挑战,仅有的微薄利润也被矿山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所吞噬。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铁矿采选、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其

中铁矿采选业务的主要产品为铁精粉。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其所持有

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主要经营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业务,并集中资源推进

战略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上海岳衡已签署的重大合同

2015 年 8 月,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修改经营范围,增加了房屋建

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等业务范围。上市公司

10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的建材贸易、建筑装修业务主要通过上海岳衡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海岳衡与关联方上海振龙签署了一系列合同,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合同预算价

1 《空调采购合同》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6 月 30 日 2,100

2 《智能家居设计施工合同》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800

3 《软硬精装修施工合同》 2015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000

(二)上海岳衡建材贸易和建筑装修业务相关收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收到上海振龙建材采购款合计 1,267.95

万元;向上海振龙销售空调设备、装饰材料等开增值税发票合计 840 万元。公司

预计上海岳衡于 2015 年度实现建材贸易和建筑装修业务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

元,并实现盈利。未来上市公司将依托控股股东现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逐渐做大

夯实建筑装修类业务,并集中资源推进战略转型升级。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权结构的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五、本次交易作价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

(一)收购并增资神龙矿业的历次进程及价格合理性分析

1、2007 年 4 月,上市公司受让股权和债转股增资

2006 年 12 月 15 日,祁东神龙、上海振龙、上市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上海振龙将在祁东神龙的 2,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2006 年 12 月 19 日,祁东神龙股东上海祖龙、关广志与上市公司签署《股

权转让和增资协议书协议书》,关广志将其持有的祁东神龙 20%股权(对应注册

资本 600 万元)作价 6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市公司,并且上市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对祁东神龙进行增资。

2006 年 12 月 30 日,祁东神龙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与会股东一致同意:1)

10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股东关广志将其持有的祁东神龙 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00 万元)作价 6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市公司;2)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3)增加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全部由新股东创兴资源以债转股形式增资。

2007 年 2 月 7 日,湖南兴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兴泰会验字(2007)第

019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显示,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祁东神龙已

收到上市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新增资

本为上市公司在祁东神龙的 2,000 万元债权,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2007 年 4 月 13 日,祁东神龙就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事宜在祁东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

转让和债转股增资完成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 1,650.00 33.00%

2 关广志 750.00 15.00%

3 上市公司 2,600.00 52.00%

合计 5,000.00 100.00%

2、2009 年 8 月,上市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竞买祁东神龙股权

2009 年 5 月 30 日,上海祖龙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转让其持有的祁东神龙

48%的股权。2009 年 6 月 1 日,上海祖龙与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壹信”)签署《上海市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拍

卖祁东神龙 48%股权。

2009 年 7 月 3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竞购祁东神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

上海壹信签署《竞买协议书》,参与祁东神龙 48%股权的拍卖会。2009 年 7 月 4

日,上市公司在上海壹信举行的拍卖会上以 1.43 亿元竞买得祁东神龙 48%股权。

2009 年 8 月 6 日,祁东神龙就本次股权转让在祁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10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市公司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3、2009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8 月 1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对祁东神龙现金

增资 10,000 万元。2009 年 8 月 15 日,祁东神龙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上市公司

追加投资 10,000 万元,祁东神龙注册资本增至 15,000 万元。2009 年 8 月 20 日,

湖南兴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兴泰会验字(2009)第 093 号《验资报告》,

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截至 2009 年 8 月 20 日,全部股东出资已到位。2009 年 8

月 27 日,祁东神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市公司 15,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 100.00%

4、2010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对祁东神龙现金增资 5,000

万元。2010 年 12 月 24 日,祁东神龙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上市公司追加投资

5,000 万元,祁东神龙注册资本增至 20,000 万元。2010 年 12 月 23 日,衡阳明珠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明珠会师验字(2010)第 149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

增资进行审验,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全部股东出资已到位。2010 年 12 月

30 日,祁东神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祁东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增资前出资额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额(万元)

1 上市公司 15,000.00 5,000.00 2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 5,000.00 20,000.00 100.00%

11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5、历次收购或增资价格比较

收购或增资金额 对应注册资本金额 收购或增资金额 /

项目

(万元) (万元) 对应注册资本金额

2007 年受让股权 600 600 1.00

2007 年债转股 2,000 2,000 1.00

2009 年竞拍 14,300 2,400 5.96

2009 年第二次增资 10,000 10,000 1.00

2010 年第三次增资 5,000 5,000 1.00

(1)2007 年受让股权及债转股

商品价格的变化主要是源于供需结构的转变,在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前,全

球经济繁荣、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对钢铁的需求带动铁矿石需求量暴涨,铁矿石

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在 2007 年收购神龙矿业以前,全球铁矿石正处于

求大于供的阶段。鉴于当时神龙矿业处于筹建期,尚未形成营业收入,公司以

1.00 元受让神龙矿业对应注册资本和债转股方式增资神龙矿业的价格公允、合

理,同时上市公司已按上市规则要求履行相关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现象。

(2)2009 年竞拍及业绩补偿情况

① 竞拍价格的合理性分析

2009 年-2011 年初期间,铁矿石价格一度达到历史高位,其中普氏指数在

2011 年 2 月份到 193 美元/吨的最高点。公司受到 2009 年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

快速发展的影响,预测铁矿石需求将持续旺盛,因此于 2009 年通过参加公开拍

卖的方式竞买获得神龙矿业剩余 48%的股权。根据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神龙矿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湘资源评字【2009】第 025 号《祁东神

龙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神龙矿业 48%股权的评估值为 14,311.68 万

元。

此外,上海祖龙承诺:“预计神龙矿业未来三年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为

15,326.88 万元。(1)若神龙矿业未来三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未达到 15,326.88

万元,上海祖龙同意按神龙矿业 48%股权对应的未来三年净利润实现总数与预计

11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数即 7,356.902 万元之差额部分减少本公司的竞得对价,并按差价返还给本公司;

(2)同意按本公司竞得价的 10%预留给本公司作为本承诺的履约保证金,厦门

博纳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次补偿承诺提供担保。”

因此,公司以 14,300 万元收购神龙矿业 48%股权的价格公允、合理;同时,

上市公司已按上市规则要求履行相关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

象。

② 业绩补偿

经正中珠江审计,神龙矿业 2010、2011、201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为

-6,813.713 万元,48%股权对应的净利润金额为-3,270.582 万元,神龙矿业未实现

上海祖龙承诺的经营业绩。与上海祖龙承诺的预期净利润数 7,356.902 万元之间

的差额为 10,627.48 万元,即上海祖龙应返还本公司 10,627.48 万元的竞得对价。

上海祖龙已于 2009 年预留竞拍价的 10%,即 1,430 万元作为本次承诺的履

约保证金。扣除该保证金后,上海祖龙已于 2013 年支付剩余的 9,197.48 万元。

至此,上海祖龙已履行完成全部的业绩补偿义务。

(3)2009 年、2010 年增资

2009 年、2010 年的两次增资,系公司 100%控制神龙矿业后,根据神龙矿业

实际经营情况,对神龙矿业的追加投资,以 1.00 元/股的价格增资,符合实际情

况,增资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市公司已按《上市规则》要求履行相关的表

决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

(二)神龙矿业历年收益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营业收入 - - 699.31 515.15 8,194.31

成本&费用 329.85 455.66 741.04 2,791.57 10,619.72

资产减值损失 2.98 6.14 -1.47 699.31 44.81

税后净利润 -501.85 -725.53 -182.69 -2,240.29 -2,023.49

项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合计

11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营业收入 10,435.82 9,933.02 5,123.80 137.37 -

成本&费用 12,552.51 11,895.44 9,213.64 1,205.71 -

资产减值损失 -0.53 2,872.42 31,487.17 5,466.21 -

税后净利润 -2,419.15 -4,293.92 -39,672.98 -3,794.42 -55,854.32

根据上表可见,神龙矿业自 2006 年被公司收购以来,一直持续亏损。其中,

2007-2010 年期间,神龙矿业尚处于筹建期,未形成有规模的销售,所以导致当

期亏损;2011-2013 年期间,受全球铁矿石价格持续大跌的影响,神龙矿业即使

产能释放,仍然无法扭亏为盈;2014 年伊始,铁矿石价格不断探底,神龙矿业

边际负效益不断扩大;同时考虑到全球经济疲软、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海外矿产

巨头无降低产能迹象等因素,公司认为神龙矿业已经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因此

决定出售神龙矿业 100%股权,以此来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图 1:普氏 62%铁矿石指数(2010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11 月 27 日),Platts,国信证券整理

(三)本次交易关于神龙矿业的交易方案、估值和作价情况

1、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售标的资产,拍卖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公开拍卖结果为

准。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标的资产。如公开拍卖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

易对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11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神龙矿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次日至重组交割日(含当日),神龙矿业所产生的收益由上市

公司作为原股东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含当日)

期间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2、神龙矿业的估值和作价情况

(1)神龙矿业的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神龙矿业 100%股权。

依据正中珠江出具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

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8,898.31 万元,负债账面

价值为 43,370.0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471.77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

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

中联评估本次评估对拟出售资产整体上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

评估值-25,742.42 万元,评估增值 8,729.35 万元,增值率 25.32%。

(2)神龙矿业的作价情况

公司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结合市场调研及第一次公开拍卖流拍

等情况,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拍卖底价定为 1 元,最终交

易价格以公开拍卖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系根据神龙矿业所处的生产建设周期以及不同时期的铁

矿石价格和对铁矿石需求的预测,决定收购神龙矿业股权及其价格;并在充分考

虑神龙矿业自收购以来持续亏损,目前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拟通过

公开拍卖的方式以高于评估值的价格转让神龙矿业 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公

允、合理,公开拍卖的方案设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所改善,更加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

权益。

11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

影响分析

1、改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为 45.68%。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严重

亏损的神龙矿业,资产负债率降至 22.32%。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的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

2、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前,受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不景气、矿山停产、固定资产折旧较高、

财务费用负担较高等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亏损。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审

字[2014]G14001410016 号、广会审字[2015]G14044260018 号审计报告以及上市

公司 2015 年 1-6 月份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6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337.79 万元、-39,820.25 万元和 1,517.74

万元,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65.08 万元、-37,876.42 万元和-1,186.23 万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铁矿采选、建材贸易、建筑装修等。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严重亏损的铁矿采选业务,主要经营建材贸易、建

筑装修等业务,并集中资源推进战略转型升级,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所增强。

(二)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分析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其所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剥离发展前景和

盈利能力均不佳的铁矿采选业务,一方面可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

风险,为上市公司后续资本运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集中资源

发展优势产业,寻求战略转型机会,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劣势在于,新业务的拓展及布局尚需一定时间,短期

11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内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定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

成,上市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和偿债能力情

况如下:

(1)资产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流动资产合计 16,239.74 15,266.93 -5.99% 32,287.19 18,351.58 -43.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937.17 32,865.79 -31.44% 50,626.70 33,895.83 -33.05%

资产合计 64,176.92 48,132.72 -25.00% 82,913.90 52,247.41 -36.99%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铁矿采选类资产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备考资产总额为 48,132.72 万元,与交易前相比减少

25.00%。其中,流动资产与交易前相比减少 5.99%,非流动资产与交易前相比减

少 31.44%。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1.72%,非流动资产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8.28%。与交易前相比,流动资产占比有所提高,非流动

资产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

(2)负债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流动负债合计 12,863.72 10,742.39 -16.49% 32,906.45 14,490.68 -55.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50.00 0.00 -100.00% 16,450.00 0.00 -100.00%

负债合计 29,313.72 10,742.39 -63.35% 49,356.45 14,490.68 -70.64%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铁矿采选业务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 2015

11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备考负债总额为 10,742.39 万元,与交易前相比减少了

63.35%。其中,流动负债与交易前相比减少 16.49%,非流动负债与交易前相比

减少 100%。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00%,与交易前相比,

流动负债占比提高较大。交易前,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神龙矿业应付采

矿权款形成的长期应付款。交易完成后,神龙矿业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减少至 0。

(3)偿债能力比较分析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 45.68% 22.32% 59.53% 27.73%

流动比率 1.26 1.42 0.98 1.27

速动比率 1.22 1.42 0.96 1.27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总负债÷总资产)×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由交易前的

45.68%下降至 22.32%,流动比率由交易前的 1.26 上升至 1.42,速动比率由交易

前的 1.22 上升至 1.42。上市公司债务负担有所减轻,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增强,

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明显改善。

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过结构调整,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财务杠杆水

平下降,财务安全性得到提高,综合融资能力亦得到加强。

2、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营成果分析

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上市公司 2014 年、2015 年 1-6 月的

收入、利润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营业收入 137.37 - 5,123.80 -

利润总额 2,235.95 -143.82 -39,679.78 -2,158.48

11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净利润 1,517.74 -157.03 -40,154.78 -2,158.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7.74 -157.03 -39,820.25 -1,823.9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6.23 -277.17 -37,876.42 -1,824.41

本次交易完成后,铁矿采选业务将整体剥离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备考营

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大幅减少。2015 年 1-6 月,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指标有所

下降主要是因为神龙矿业于 2013 年 11 月认购了渤海信托博盈投资定增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金额为人民币 14,100 万元。2015 年 6 月 30 日,神龙矿

业全额收回上述渤海信托支付的渤海信托博盈投资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

份额的投资本金人民币 14,100 万元及结算收益 3,338.69 万元,该笔收益占当期

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219.98%。与交易前相比,2014 年上市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36,052.01 万元,2015 年 1-6 月上市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909.06 万元。本次交易能够有效降低上市公司经营负担,

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改善公司业绩亏损局面。

3、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分析

根据备考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22.32%、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为 1.42,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过结构调整,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财务杠杆水

平下降,财务安全性得到提高,综合融资能力亦得到加强。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其所持有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剥离发展

前景和盈利能力均不佳的铁矿采选业务,一方面可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降

低财务风险,为上市公司后续资本运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集

中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寻求战略转型机会,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假定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上市公司

11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2014 年、2015 年 1-6 月每股收益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1 -0.94 -0.11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0.89 -0.11

由上表可知,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上市公司 2014 年度

的备考每股收益指标有所上升。2015 年 1-6 月,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指标有所

下降主要是因为神龙矿业于 2013 年 11 月认购了渤海信托博盈投资定增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金额为人民币 14,100 万元。2015 年 6 月 30 日,神龙矿

业全额收回上述渤海信托支付的渤海信托博盈投资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

份额的投资本金人民币 14,100 万元及结算收益 3,338.69 万元,该笔收益占当期

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219.98%。若剔除上述因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

股收益指标将得到改善。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

(一)相关债权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上海岳衡已经在各自公司的单体报表对神龙矿业相

关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上市公司 2,520.77 2,520.77 -

上海岳衡 19,831.19 19,831.19 -

合计 22,351.96 22,351.96 -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鉴于交易对方系非关联方,上市公司将在合并报表

对相关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

假设上市公司以零对价将神龙矿业 100%股权处置且处置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同时不存在第三方对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应收神龙矿业

11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的债权的可收回性提供额外担保。

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对神龙矿业股权的处置收益计算如下(注 1):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处置价款 0.00

应收债权的可收回金额(注 2) 0.00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按原持股比例(100%)计算

-12,119.81

应享有神龙矿业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注 3)

处置收益(注 4) 12,119.81

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处置子公司股

权导致丧失控制权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

注 2:原编制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的内部债权债务关系随着丧失对神龙矿业的控制权而变成了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主体对外的一项应收债权,从合并报表主体角度看就是一项应收债权的初始确认。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应采用其公允价值,就

上市公司对神龙矿业的应收债权而言即为预计的可收回金额。在不存在第三方对上市公司应收神龙矿业的

债权的可收回性提供额外担保的情况下,根据神龙矿业截至处置日的财务状况判断,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0,

则在合并报表层面应确认一项对神龙矿业的的应收债权 0 元(该金额应与上市公司个别报表层面该项应收

债权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一致)。

注 3:“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不是被处置的神龙

矿业净资产在其自身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而是该等净资产原来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由于

神龙矿业对上市公司的应付款项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经抵销,即该负债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为零,

所以神龙矿业的净资产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为:-34,471.77 万元(2015 年 6 末神龙矿业公

司账面净资产)+22,351.96 万元(2015 年 6 末神龙矿业应付母公司债务)=-12,119.81 万元。

注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处置子公司股

权导致丧失控制权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处置股权所获得的对价即为价款 0 元+该项应收债权的可收回金额 0 元=0 元。故合并报表层面,

应确认的处置损益=处置对价 0 元-原神龙矿业净资产账面价值(-12,119.81 万元)=12,119.81 万元。

根据上表及相关注解,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预计可确认神龙矿业的

处置收益 12,119.81 万元,扣除将神龙矿业 2015 年 1-6 月利润表纳入合并范围导

致增加的亏损额-3,794.42 元,上市公司预计对净利润影响总额为 8,325.39 万元。

12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十、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成本包括资产出售涉及的相关税费以及聘请中介机构的费

用,中介机构费用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相关责任方各

自承担。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告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神龙矿业 100%股权,正中珠江对神龙矿业最近两年及

一期的模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其前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神龙矿业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64 67.40 416.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40.00 170.00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 70.49 83.02 240.02

应收利息 - - -

其他应收款 46.99 20.36 207.33

存货 535.37 658.03 2,197.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01.32 14,420.83 615.59

流动资产合计 972.81 15,389.65 3,846.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4,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 - -

固定资产 1,045.64 3,060.45 14,692.15

在建工程 65.03 65.03 65.03

无形资产 4,469.42 8,878.30 32,216.90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5.00 2,856.68

12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5.40 2,345.40 2,02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25.50 15,054.19 65,957.03

资产总计 8,898.31 30,443.83 69,803.70

资产负债表(续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035.54 2,768.44 3,342.98

预收款项 4,452.14 4,572.14 5,176.98

应付职工薪酬 349.94 468.54 174.46

应交税费 161.34 154.13 157.19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9,921.12 23,705.30 21,783.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00.00 6,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6,920.08 44,668.55 36,635.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8,000.00

长期应付款 16,450.00 16,450.00 16,450.00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50.00 16,450.00 24,450.00

负债合计 43,370.08 61,118.55 61,085.2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资本公积 - - -

专项储备 1,382.55 1,385.18 1,105.36

盈余公积 - - -

12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 -55,854.32 -52,059.90 -12,386.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71.77 -30,674.71 8,718.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8,898.31 30,443.83 69,803.70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37.37 5,123.80 9,933.02

二、营业总成本

减:营业成本 98.65 5,849.20 8,269.3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6 222.93 624.92

销售费用 17.34 210.77 542.35

管理费用 888.57 2,047.01 1,868.54

财务费用 196.69 883.74 590.33

资产减值损失 5,466.21 31,487.17 2,872.42

加:公允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列示)

投资收益 3,338.7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列示) -3,195.85 -35,577.01 -4,834.84

加:营业外收入 142.45 - 21.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1.31 - -

减:营业外支出 36.02 1,944.29 1,154.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02 1,939.29 1,141.39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列示) -3,089.42 -37,521.30 -5,967.93

减:所得税费用 705.00 2,151.68 -1,674.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列示) -3,794.42 -39,672.98 -4,293.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94.42 -39,672.98 -4,293.92

少数股东损益 - - -

12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3,794.42 -39,672.98 -4,293.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794.42 -39,672.98 -4,293.9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70.00 9,001.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2.09 18.90 1.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09 3,488.90 9,002.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98 1,611.00 5,284.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525.00 1,238.4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3.07 2,101.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19 403.85 687.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17 3,372.91 9,312.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2 115.99 -309.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现金 14,1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现金 3,338.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12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38.7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602.25 1,655.6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14,1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2.25 15,755.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38.70 -602.25 -15,755.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600.00 19,384.4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 19,384.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0.00 - 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

196.54 527.64 1,060.25

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4,241.75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38.29 527.64 3,060.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38.29 72.36 16,324.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33 -413.91 258.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8 416.19 157.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61 2.28 416.19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29 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最

12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1、编制基础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述本次重组相关方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

的批准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

(2)假设公司资产置出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前业已完成,本公司重大资产置

出产生的收益已同时确认,相关置出资产、负债、业务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不

再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

(3)公司不存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前与神龙矿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债权债

务担保;

(4)由于本次交易事项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中反映。

2、编制方法

(1)假设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前,对神龙矿业 100%股权(即“拟出

售资产及业务”)以零对价转让,在不考虑相关由此产生的交易费用、流转税及

其他税费的情况下,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前确认了此次资产置出产生的损益并

计入了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

(2)备考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司与神龙矿业发生的债权债务,分别在“其

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同时不考虑其减值问题。

(3)考虑到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备考财务报表未

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和备考股东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备考资产负债表

12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522.03 16,034.64

应收票据 120.00 -

应收账款 199.03 759.85

预付款项 5.50 5.50

应收股利 336.37 -

其他应收款 - 17.86

其他流动资产 84.01 1,533.74

流动资产合计: 15,266.93 18,351.5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067.56 18,067.56

长期股权投资 14,305.21 15,334.86

固定资产 1.64 2.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1.38 491.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865.79 33,895.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 4,000.00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4.69 4.69

应付职工薪酬 19.06 17.92

应交税费 132.93 3,211.95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 4,138.91 7,256.12

其他流动负债 2,446.79 -

流动负债合计: 10,742.39 14,490.68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10,742.39 14,490.68

资产合计: 48,132.72 52,247.41

12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三)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193.21 789.89

减:营业成本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20.63 61.29

管理费用 215.48 465.40

财务费用 -399.22 260.42

资产减值损失 -30.11 2.77

加:公允变动收益(损失以“—”列示) - -

投资收益 -507.21 -1,369.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07.21 -1,369.2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列示) -314.00 -2,159.09

加:营业外收入 200.18 0.62

减:营业外支出 30.00 0.01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列示) -143.82 -2,158.48

减:所得税费用 13.21 0.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列示) -157.03 -2,158.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03 -1,823.95

少数股东损益 - -334.54

六、每股收益: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7.03 -2,158.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7.03 -1,823.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4.54

12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十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春晓,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资金往来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账款

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

44,521,382.41 45,721,382.41 51,769,828.44

公司

其他应付款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

25,207,694.36 105,207,694.36 115,207,694.36

限公司

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

153,790,503.32 111,598,770.05 81,010,000.00

公司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

773,645.00 773,645.00 773,645.00

公司

2、关联方购销情况

报告期内,神龙矿业生产的铁精粉全部销售给上海岳衡矿产品销售有限公

司,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后确定销售单价。

1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购买方 占该项业 占该项业 占该项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务比例 务比例 务比例

上海岳衡矿产品

- - 5,123.80 100.00% 9,933.02 100.00%

销售有限公司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神龙矿业 100%股权,不存在因为本次

交易新增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神龙矿业不再是上市公司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与

神龙矿业之间的交易将不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

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3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

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终止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筹划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已尽

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

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公司股票停牌前涨跌幅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的股票异动标准,但公司仍存在因可

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

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程

序(如需),前述事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完成上述事项,以及完成上

述事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交易标的权属问题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龙矿业拥有房屋建筑物 42 项,建筑面积 18,362.13

平方米。构筑物 31 项,管道工程 12 项、井巷工程 8 项;其生产厂区的房屋建筑

物位于祁东县风石堰镇田家村,生产区全部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所占用土地全部为神龙矿业向当地村民进行租赁得来,租赁时间为 2007 年 8 月

开始,为未约定租期的长期租赁合同;神龙矿业尚有部分车辆存在未办理机动车

行驶证的情形,相应车辆账面原值 301,135.58 元,账面净值 15,056.78 元。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及

权属情况、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问题的风险。

13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四、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由于全球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公司主营业务铁矿采选出现成本与售价严重

倒挂,为避免进一步亏损,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起将铁矿采选业务停产,上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岳衡转型从事建材贸易、建筑装修业务。虽然公司采取各种

措施摆脱困境,但鉴于目前资产经营状况及所处行业现状,短期内很难实现较大

盈利。由于上市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连续

为负,上市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次交易目的在于剥离亏损资产,集中资源实施业务转型。本次交易若能成

功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五、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原有亏损业务剥离,公司盈利能力得以恢复,

但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均明显下降,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会受到一定程度影

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神龙矿业的债权预计无法收回

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对神龙矿业的

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上市公司 2,520.77

上海岳衡 20,864.31

上海振龙 77.36

合计 23,462.44

注:本次交易的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后,上海岳衡为标的公司代偿债务的情况如下: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实际发生代偿债务金额累计 10,331,224.20 元;预计将发生代偿债务金额不

超过 47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神龙矿业无法恢复产能或盈利能力,虽然上市公司、上

13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海岳衡已对基准日前的债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上市公司可能由此无法收回

对神龙矿业的债权而确认坏账损失。

七、资产出售收益不可持续的风险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资产出售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具有可持续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八、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

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九、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

13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及正中珠江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本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流动负债(万元) 12,863.72 10,742.39

非流动负债(万元) 16,450.00 0.00

负债合计(万元) 29,313.72 10,742.39

资产负债率 45.68% 22.32%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29,313.7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5.68%;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10,742.3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2.32%,负

债总额及资产负债率均大幅下降。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交易行为。

13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

管理和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

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及经

营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推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

善。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

待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便利条件,使各位

股东能充分表达自己意见,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此外,公司聘请律师见证

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厦门百汇兴、厦门博纳和桑日百汇兴,实际控制人为陈冠

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规范自己的行为,诚信勤勉,依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直

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亦未利

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积极参加相关岗位培训,熟悉相关

法律法规,了解作为公司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13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所有监事均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积极参加相关岗位培训,熟悉作为监事的责任和义务,并能够认真履行自己

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地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经理层

公司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经理层能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

制度履行职责,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管理层的聘任均保持公开、透明、

程序规范;管理层的考核和激励等工作均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管理团队稳定,

且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违规行为。

6、信息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1、业务独立

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独立开

展业务。

2、资产独立

13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资产完全独立于公司股东,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

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本公司不存在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3、人员独立

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的人事及劳资管理与股东严格分离;本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是本公司专职人员均在本公司领薪,均未在其

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4、机构独立

公司的经营和办公机构与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

所有机构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自主设置,不存在任何单位或个人

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符合本公司管理要求的核算体系及

预决算管理办法。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号,依法独立纳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

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

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13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公司利润分配依据是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

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优于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可

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3)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公司当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到 60%以上。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依照《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的购买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

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13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六)股票分红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

素,并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况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4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

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

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生效。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由独立董事

发表审核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

时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自 2015 年 7 月 15 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以及该期间上证综指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14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项目 创兴资源股价(元/股) 上证综指(元/股) 申万-采掘业指数

2015 年 6 月 16 日收盘价 22.10 4,887.43 5,861.15

2015 年 7 月 14 日收盘价 13.48 3,924.49 4,222.11

期间涨跌幅 -39.00% -19.70% -27.96%

从上表可知,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

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均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

根据《26 号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

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本次重组

相关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即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至重组预案签署日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由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了自查报告。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自查和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自查期

间,除刘正兵、郑旭红和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外,本次重组其他相关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泄露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大洋集团董事刘正兵买卖创兴资源股票情况

刘正兵系大洋集团董事,在创兴资源因本次交易停牌之日前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其买卖创兴资源股票的情形如下:

序号 成交日期 交易类别 成交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1 2015/02/13 买入 200 7.29 1,458

2 2015/02/13 买入 8,800 7.29 64,152

3 2015/02/13 买入 1,000 7.29 7,290

4 2015/03/02 卖出 3,990 7.77 31,002

5 2015/03/02 卖出 5,000 7.77 38,850

6 2015/03/02 卖出 1,010 7.77 7,848

14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序号 成交日期 交易类别 成交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7 2015/07/10 买入 8,400 10.82 90,888

刘正兵已作出了书面承诺,在创兴资源股票停牌前,其从未知悉本次交易的

内幕信息,也没有参与本次交易的任何前期研究和策划工作;在核查期间内其对

创兴资源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

操作,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创兴资源股票行为系根据市

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大洋集团监事郑旭红买卖创兴资源股票情况

郑旭红系大洋集团监事,在创兴资源因本次交易停牌之日前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其买卖创兴资源股票的情形如下:

序号 成交日期 交易类别 成交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1 2015/04/30 卖出 1,000 14.10 14,100

郑旭红已作出了书面承诺,在创兴资源股票停牌前,其从未知悉本次交易的

内幕信息,也没有参与本次交易的任何前期研究和策划工作;在核查期间内其对

创兴资源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

操作,未曾知晓本次重组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买卖创兴资源股票行为系根据市

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控股股东桑日百汇兴买卖创兴资源股票情况

桑日百汇兴系创兴资源控股股东,在创兴资源因本次交易停牌之日前 6 个月

内,即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其共有 576 笔买卖创兴资源股票

的行为,总计买入 2,824,557 股,上述买卖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增持计划

实施结果。

为了上市公司更好地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在上市公司 2014-012 号公告中承诺增持公司股票。2014 年 5 月 22 日,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向上市公司提交了《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

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计划》,为履行上述增持股份承诺事项,基

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厦门百汇兴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视公司

14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股价表现,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000 万元。自 2014 年 9

月 12 日至 2015 年 5 月 23 日,厦门百汇兴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桑日百汇兴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953,92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9%。至此,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本次

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桑日百汇兴在公司因本次交易停牌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行为系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

为。

4、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股票买卖的说明》

上市公司就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创兴资源股票事项出具了《关于股票买

卖的说明》,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交易初次筹划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述人员并未参与本次重组的方案的论证和

决策,亦不知晓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上述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是其

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与

本次交易事项无关联关系。”

八、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根据自查,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以及本次交易的各证券服务机构

——国信证券、上正律师、正中珠江及中联评估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主体,均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4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资产出售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经严格遵循《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事项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的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

影响的重大事件,未来公司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

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报告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方案、

主要协议、各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未来将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和表决。

本次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中拟出售资产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

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资产定价公允合理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

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资产,根据公开拍卖结果最终确定本次交

易价格,确保了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公允。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

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

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14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四)提供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15 日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的通

知,敦促公司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

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交易的信息披露

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安排

交易双方承诺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所提供信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及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

免同业竞争,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14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

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草案》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的程序符合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重大资产重

组的实质条件。

2、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聘请了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① 公司聘请中联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

程序合法有效。

②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

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具备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其关联方

之间除正常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

期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③ 评估机构设定的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

14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实现,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

有合理性。

④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交易标的神龙矿业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资产的

实际状况,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对神龙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

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⑤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资产

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以

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并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第一次拍卖会的拍

卖底价设定为 50 万元,因 2015 年 12 月 2 日上海信元第一次拍卖会无人应拍而

流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第二次拍卖会的拍卖底价调整为

1 元,根据 2015 年 12 月 13 日上海信元第二次拍卖会的拍卖结果,成交价格确

定为 1,000 元,定价原则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根据公开拍卖的结果,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春晓,依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核查,李春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

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本次交易目前已履行的

其他各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持续发展。我们同意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及总体安排。

14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国信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其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情形,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

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已在《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

件中进行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正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

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出售方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具备本

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受让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

获得创兴资源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对协议双

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未设有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亦不存在司法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标的公司股权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

律障碍。交易对方声明并承诺已经知悉披露的神龙矿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

14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土地、采矿权等)、负债、业务、生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现状(含物理现状和

法律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同意按照神龙矿业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本

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该等风险向上市公司或神龙矿业主张任何权利。因此,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经披露的神龙矿业资产、债务、业务、诉讼等情况不

会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人员安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

规定的实质条件。

9、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关联方,不会因此新

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

10、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创兴资源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履行了

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11、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中介机构均具备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供服务

的适当资质。

12、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创兴资源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创兴资源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的法律障碍。

15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章 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电话: 021-6089 3214

传 真: 021-6093 3172

联 系 人: 罗飞、王飞鸣、叶乃馨、黄言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301 室

负 责 人: 程晓鸣

联系电话: 021-6881 6261

传 真: 021-6881 6005

联 系 人: 李备战、郭蓓蓓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负 责 人: 蒋洪峰

联系电话: 020-8380 0977

传 真: 020-8380 0722

联 系 人: 冼宏飞、关文源

15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

东座 F4 层 939 室

法定代表人: 胡智

联系电话: 010-8800 0000

传 真: 010-8800 0066

联 系 人: 方炳希、郑冰

15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1、创兴资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创兴资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创兴资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创兴资源第六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

5、创兴资源第六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决议

6、创兴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意见

7、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18 号)、《备

考审阅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8870029 号)

8、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4 号)

9、国信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上正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创兴资源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2、涉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承诺函

158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创兴资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