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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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8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恩电气”)于2015年12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

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528,101.24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并同意办理募集资金

账户销户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9条规定,节

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9%,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8号文件核准,摩恩电气以每股

1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3,66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127,902.42 元,募集资金净额338,872,097.58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

(2010)综字第010044号《验资报告》确认。经2010年7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41,542,097.58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

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摩恩电气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

费等共计6,887,789.02元,调整记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

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将上述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后实

际募集资净额为345,759,886.60元。经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6,887,789.0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分别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未发生违反

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铁路机车车辆、风力发

电及海上石油平台特种电缆项目”、“交流变频调速节能电机电缆项目”已投资完

成,并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完工状况

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额 已投资金额 项目状况

1 铁路机车车辆、风力发电及海 16,820 17,258.91 2015 年 6 月达到

上石油平台特种电缆项目 预定使用状态

2 交流变频调速节能电机电缆 12,913 13,232.42 2015 年 6 月达到

项目 预定使用状态

合计 29,733 30,491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为6,528,101.24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2015 年 10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310069095018180050551 2,528,101.24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310069095608500003319 4,000,000.00 七天存款

合计 6,528,101.24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为6,528,101.24元。上述两个项目均存在部

分质保金或合同尾款尚未支付,但因质保金或合同款尾款具体支付时间跨度较长,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金额6,528,101.24

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账日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需

要支付的质保金或合同尾款待实际需要支付时,公司以自有资金账户的资金支付。

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将办理销户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将随之失效。

五、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6,528,101.24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账日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办理

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王德宝先生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

经营的发展及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

息收入6,528,101.24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账日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6,528,101.24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账日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

址为: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吴雪明、张睿经核查后,

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

自有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

3、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

www.cninfo.com.cn)。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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