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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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96 公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78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权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14 日,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辉丰

股份”)接到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通知,其已于 2015 年 12 月 6 日与其子女仲思

琪、仲玉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辉丰股份股票。

一、交易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仲汉根 210,371,856 53.02% 171,371,856 43.1989%

仲思琪 0 0% 19,500,000 4.9155%

仲玉容 0 0% 19,500,000 4.9155%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转让前持有公司 53.02%

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仲思琪、仲玉容为其成年子女,本次股份变动前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仲汉根先生持有公司 210,371,856 股股票,占公司股权比

例为 53.0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转让后,仲汉根先生持有 171,371,856 股股

票,持股比例为 43.1989%,仍未公司第一大股东;转让后其子女分别持有公司

19,500,000 股股票,持股比例均为:4.9155%,仲汉根先生与其子女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仍为 53.02%,本次协议转让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地

位。

受让方将继续遵照转让方在本次协议转让前的市场公开承诺。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协议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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