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与IMG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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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5-14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 IMG 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 IMG 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

务合同的公告”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 2015-142

号公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相关

要求,公司对上述公告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二、管理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1、“运营年度”是指每年的 12 月 11 日至次年的 12 月 10 日。

2、业主每运营年度向管理方支付固定管理费人民币 1,400,000

元。

3、除固定管理费之外,业主同意以下属方式支付管理方佣金:

(1)收入佣金:第一个运营年度,无须向管理方支付佣金;第

二个运营年度,年收入满足≥人民币 1800 万元时,管理方按收入的

2%计取佣金;第三个运营年度,年收入满足≥人民币 2160 万元时,

管理方按收入的 3%计取佣金。年收入金额低于上述标准时,管理方

不提取佣金。

(2)利润佣金:年利润满足≥人民币 100 万元,管理方按利润

的 10%计取佣金。年利润金额低于上述标准时,管理方不提取佣金。

“三、该合同对公司的影响”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长白山新奇世界每运营年度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及可能产生的佣

1

金费用,由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且金额不大,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影

响较小。“天池雪”滑雪场项目正式运营且盈利后能够为本公司带来

一定的分红收入,增加本公司净利润。

上述公告中其他内容无变化,补充后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 IMG

指定管理方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公告(更新后)》将于本公告披露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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