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关于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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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5-05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5 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提交 2015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

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利用部分自有周转资金通过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本次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

款的双方均为独立的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基本说明

本次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自有周转资金,不需

要提供履约担保。期限、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和业务管理费等有关条

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届时基于公司利益和风险控制的原则而定。

二、产品说明

公司拟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方式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产品,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产品。

三、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根据周转资金的情况,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周转资金进行

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且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发生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委托理财期限为自提交 2015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事项须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规定,本次议案

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要求

公司在对 2015 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

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以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风险管控

针对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

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财务总

监。

3.财务总监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主管

财务的执行董事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4.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5.财务总监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

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

依据中国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委托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

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短

期周转资金的收益。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短期委托理财或结构性存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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