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8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汽车生产资质恢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入股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
公司的议案》,同意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
汽车”)以货币资金 3,350 万元投资入股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汽宏远”),持有其 33.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龙洲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新宇汽车入股中汽宏远后,中汽宏远持续推进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以
下简称“工信部”)申请恢复汽车生产资质的工作。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中汽宏远发来的通知:工信部
发布 2015 年第 82 号公告,将中汽宏远及产品列入第 279 批道路机动车辆
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其汽车生产资质已恢复。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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