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收悉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
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64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根据关
注函要求,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现将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中盟磷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履约能力以及你公司为确保资金安
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回复:
(一)财务状况
中盟磷业成立于 2009 年,主要投资磷矿及磷化工业,该公司及子公
司控制瓮安县资源总量近 1 亿吨的三座高品位磷矿采矿权、两家磷精矿洗
选厂以及一个中国储量第三的硫铁矿和年产能 15 万吨的磷酸一铵生产厂,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截止 2015 年 10 月底,中盟磷业资产总额 24.91
亿元,净资产 4.26 亿元,营业收入 5.15 亿元,净利润 1,031.31 万元,
财务状况表现良好。
(二)履约能力
中盟磷业现正拟通过出售资产或股权等办法来筹集还款资金,确保
2016 年 6 月 3 日前归还借款。其中,一是出售采矿权;二是出让中盟磷
业相关子公司股权。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中盟磷业具备履约能力,不
存在违约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与兴业银行、中盟磷业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由安
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韦盛、孙静怡夫妇继续对该债权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截止 2015 年 10 月底,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约
25,719 万元。如若在 2016 年 6 月 3 日前中盟磷业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
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二、请你公司对其它委托贷款进行自查,并逐笔说明贷款对象信用
状况目前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回复: 截止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累计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3.5
亿元, 公司对除中盟磷业外的另外一家委托贷款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贷款金额 贷款 信用状况 是否存在
贷款对象 财务状况(万元)
(万元) 利率 是否正常 坏账风险
项 目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还款保证:辉隆大市
场公司提供评估价为
资产总额 87,981.24 16,028 万元的土地
(121.45 亩)(权证
负债总额 77,630.78
安徽辉隆生 号:临国用[2011]字
资建材大市 第 061 号)进行抵押;
净资产 10,350.46 不存在
场管理有限 15,000 15.00% 评估价为 17,285 万
公司 元的在建工程抵押;
项 目 2015 年 1-11 月
项目责任人朱登友、
营业收入 7,284.37 姜灵承担个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措施充
净利润 3,985.99 分,信用状况正常。
三、你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年度
业绩是否需要修正;
回复:公司在已披露的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基于谨
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公司认为上述计提客观、充分,财务数据可以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鉴于中盟磷业目前正在积极筹集还款资金,具备延期履约能力,公司
认为本次委托贷款逾期,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影响公司 2015 年
度损益。截至目前,公司在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 2015 年度业绩
不需要修正。
四、你公司认为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回复:公司无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