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关于董事长增持计划完成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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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计划完成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董事长卢础

其先生的《关于卢础其先生完成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确认函》,卢础其先生自

2015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

725,400 股,增持金额为 10,105,480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49%,其增持公司

股票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

员的增持计划也实施完毕。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3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础其先生。根据卢础其先生、卢楚

隆先生及卢楚鹏先生于 2006 年 11 月 28 日就对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和集团”)的重大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所涉事宜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并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及卢楚

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增持前,卢础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76.50 万股,通过控股股东万和

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73.50 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33.75%;卢

础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44.50 万股,同时通过控股

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05.50 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63.75%。

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系万和

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其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 85%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

生直接持有万和集团 15%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和叶远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

团 10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25.50 万股,通过

控股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24.50 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为 11.25%。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1、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广

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

人员意向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2、卢础其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2 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2015 年 9 月 8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广东万和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

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

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从切实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自 2015 年 9 月

2 日起,卢础其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 万股至 440 万

股,增持对应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0.02%-1%,增持价格以具体增持时点价格为准,

且自本次增持起,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5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占股份总数

时间 增持人 数量(股) 变动原因

(元) (元) 的比例(%)

2015 年 09 月 02 日 卢础其 146,400 11.8698 1,737,742 0.0333% 竞价交易

2015 年 09 月 14 日 卢础其 150,000 12.3800 1,857,000 0.0341% 竞价交易

2015 年 09 月 15 日 卢础其 120,000 11.6000 1,392,000 0.0273% 竞价交易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卢础其 11,800 16.9114 199,554 0.0027% 竞价交易

2015 年 12 月 08 日 卢础其 279,000 16.5545 4,618,694 0.0634% 竞价交易

2015 年 12 月 09 日 卢础其 18,200 16.5104 300,490 0.0041% 竞价交易

合计 725,400 10,105,480 0.1649%

卢础其先生自 2015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共 725,400 股,增持金额为 10,105,480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49%。

4、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股 本次增持 本次变动后持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股东

(股) 比例(%) (股) (股) (%)

卢础其 72,765,000 16.5375% 725,400 73,490,400 16.7024%

卢楚隆 40,425,000 9.1875% 0 40,425,000 9.1875%

卢楚鹏 24,255,000 5.5125% 0 24,255,000 5.5125%

广东万和集

168,300,000 38.2500% 0 168,300,000 38.2500%

团有限公司

合计 305,745,000 69.4875% 725,400 306,470,400 69.6524%

增持前,卢础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76.50 万股,通过控股股东万和

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73.50 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33.75%;卢

础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44.50 万股,同时通过控股

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05.50 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63.75%。

增持后,卢础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49.04 万股,通过控股股东万和

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73.50 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33.9149%;

卢础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817.04 万股,同时通过控

股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05.50 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63.9149%。

5、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卢础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人严格履行了增持承

诺,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未进行内

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未进行超计划增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卢础其先生已完成了增持计划,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也实施完毕。

1、卢础其先生的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

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定;

2、卢础其先生的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卢础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股

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 6 个月。

六、律师的核查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绵胜、朱艳妮

3、结论意见: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

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增持人及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股份符合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

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

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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