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
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的《关于昊源
三期项目与航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汇报说明,就相关关联交
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本次关联交
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航天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公司争取订单,
推进项目进展,同时通过将客户商业信用转化为金融机构借贷信用,
有助于降低公司的收款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
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
决权,审议程序合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
易。
独立董事:胡迁林、陈敏、刘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