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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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9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201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在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建新能

源汽车智慧充电设备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中恒电气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

道沿山路358号,利用现有土地41,590平方米,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投资建设“新

建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设备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建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设备生

产线项目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国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中有关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修改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除前述调整外,《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关

联董事朱国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中有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相应修改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前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一至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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