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5 年 12 月
会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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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电 能 源 20 1 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之 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经营领域进一步扩 大 和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变 化 ,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建设、
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粉煤灰、石
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
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
道;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施工总承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装卸。”现在此经营范围基础上增
加“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力、
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第一百二十五条原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五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
人士。”现修改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
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
士。”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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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电 能 源 20 1 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之 二
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陈志坚女士和孙永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 两 位 独 立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为 公 司
发 展做出 的贡献表 示感谢 。公司提议周立业、张峰龙为公司新任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周立业女士,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中瑞
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峰龙先生,1973 年出生,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
黑龙江省九○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副总工程师,现任黑龙江省
九○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总工程师。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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