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作为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国纪”或“上市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向金安国纪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
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
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人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金安国纪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相关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安国纪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
署页)
承诺人(签字):
姜天亮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系《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
页)
承诺人(签字):
徐小莉
201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