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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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3 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 2015-035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西安航天发动机厂(以下简称“发动机厂”)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发动机厂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君资管113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发动机厂于2015年12月11日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君

资管113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本次增持前,发

动机厂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255,034股,持股比例为7.40%;增持后,

发动机厂持有公司股份数为股47,260,034股,持股比例为7.41%。本次

增持所使用资金为127,800.00元。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航天动力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19号公告),发动机厂计划于2015

年7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公司股票大幅下跌时择机增持公

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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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3 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 2015-035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

〔2015〕66 号)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发动机厂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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